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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014/3/27 12:56:51  阅读:

  

 

 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财考[2014]1号)的规定,现将山东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2014331日至42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没有照片的老考生,无法在网上上传电子照片完成预报名的,请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各报名地办理。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到报考所在地考区咨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考区报名信息)。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5日至16日。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所在地考区办理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考所在地考区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但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考所在地考区申请信息变更和办理资格审核。

2. 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75元(综合考试按两科计)。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方式:网上支付

交费截止时间为52020:00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1231日(含)前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安排

综合阶段考试:

2014823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4913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4914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报名地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济南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分科汇编最近4年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试题,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在地方考办资格审核现场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4日至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27日至9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考区领取。

(四)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区电话咨询、领取。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申请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凡是符合免试条件,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考试的考生请向各报名地考区提交申请。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咨询省考办及报名地考区。

省考办联系电话:0531-82919695 82919667

 (七)已经缴费的考生如需要发票请于516前到报名所在地考区进行登记。

 

 

 
 
山东各考区地址、联系电话
考区
确认点地址
联系电话
1
济南
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D7-03C 
0531-86150503,86078456
2
青岛
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51号国贸大厦3楼(火车站麦当劳楼上) 
0532-82973017、82973019
3
淄博
淄博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
0533-3181281
4
枣庄
枣庄市光明大道财政局楼907房间  
0632-3324295、8687911
 
5
烟台
烟台芝罘区安乐胡同28号财政干校南楼一楼
0535-6688005
 
6
潍坊
潍坊市东风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德蒙商务
广场A座四楼402室
0536-2102676
 
7
济宁
济宁市供销路41号
 0537-2397157
 
8
临沂
临沂市新华路116号
0539-7163157、7163170
 
9
泰安
 泰安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岱道庵路159号)
0538-6220257、6220221
 
10
聊城
聊城市兴华西路46号林业局院内三楼
0635- 8271086、8270248
 
11
菏泽
菏泽市财政干部学校临街三楼东头   
(菏泽中华西路二十一中对过)
0530-5613733、5613713
 
12
德州
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319号 
  (市财政局对面)  
0534-2312391
 
13
滨州
滨州市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黄河会计师
事务所3楼368、376
0543-3389527、3383372
 
14
东营
 东营市西二路黄河口商贸城家具广场南邻
 德正会计师事务所三楼308室
0546-8231656
 
15
威海
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113-114号窗口
0631-5892077
 
16
日照
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218号(王府花园沿街)
0633-3312188、33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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