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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胡艳华等24名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的批复

2017/12/1 14:29:31  阅读:

 

鲁评协〔2017〕60号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你机构的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的申请收悉,根据《山东省资产评估师转所管理办法》(鲁评协[2015]12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胡艳华等24名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

附件:申请转所人员明细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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