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4〕53号
各有关申请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刘东等277位申请人所报资料符合规定。同意批准刘东等277位申请人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请各位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协会注册部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汇总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