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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15〕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与2014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材料在年检规定报送时间一同上报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陈冉,联系电话:(0531)82919689;冉祥俊,联系电话:(0531)82919675。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