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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具有201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2015/6/8 13:02:30  阅读:

       

鲁会协〔20154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你所上报的201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特批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具有201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

请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必须在培训班开班前15日告知省注协培训部,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名单等。

在培训完成后,最迟于20151220日以前向协会培训部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一)培训课程目录;

(二)参加培训注册会计师名单;

(三)培训考核试卷(样卷)及汇总成绩单;

(四)工作总结。

请认真做好内部培训工作,省注协将根据现场监督情况和以上各项培训资料对事务所内部培训工作进行考核。

培训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宋炜平, 0531-82919695

张倩, 0531-82919657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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