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5〕68号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5〕5号)、《关于印发〈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5〕51号)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财企〔2015〕1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督促资产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执业水平,提高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资产评估机构优质服务、评估从业人员规范执业,进一步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
财政部检查办公室负责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地方协会负责本地区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检查工作,检查比例为当地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20%。检查对象的确定,将考虑例行检查、惩戒复查、投诉举报等因素。
检查方式以实地现场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是被查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资产评估业务执行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合法合规情况为主。根据检查工作需要,也可以延伸抽查以往年度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
(二)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情况;
(三)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四)资产评估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情况;
(五)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资产评估报告质量的检查,采取抽选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以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价值、无形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机器设备、不动产等准则的执行情况。检查范围是:资产评估机构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检查以前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资产评估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等的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机构上报检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以资产评估机构是否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主要内容。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的检查以2014年12月31日为检查基准日。
四、检查组织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在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具体检查工作在秘书长的领导下,由监管部组织实施。计划组成6个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由兼职监管员组成,每组一名资深兼职监管员任组长带队进行实地检查,本次检查行政、协会人员不带队,负责协调、指挥、巡视、督导工作。由各个检查小组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的程序、办法,把检查工作做深做细。
8月初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名单,上报中评协,印发书面检查通知,通知被查机构,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8月19日组织检查人员集中培训,掌握检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8月20日至9月4日由检查小组赴实地检查工作,总检查时间确定为15个工作日;9月5日起汇总检查情况,9月9日向“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和处理建议;9月底以前完成处理工作,将所有总结材料上报中评协。
五、对被查对象的要求
(一)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二)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三)安排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四)及时为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2014年度机构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机构全部资产评估师的评估资格证书;2014年度开展评估业务的全部工作底稿及业务档案; 2014年度机构对人事、财务、收费、教育培训、分支机构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检查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六、对检查人员的要求
(一)认真参加集中培训,掌握检查基本要求和检查方法。
(二)遵守检查规定,做好实地检查工作。
(三)遵守检查纪律,廉洁检查工作。检查人员认真遵守“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做到“十不准”,自觉接受被查机构和有关方面的监督。
协会联系电话:0531-82919667。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