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5〕6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会行党〔2015〕2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3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提升活动的目的
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的目的是:促进准则落地生根、提升事务所执业质量,促进事务所不断完善自身质量控制体系,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和整体执业质量;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事务所对照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自身的执业水平。
二、对标提升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全面对标,自查自纠阶段
2015年8月份,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开展全面对标、自查自纠工作。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实行总所负责,并与事务所内部监控相结合。总所(包括外省在我省设立的分所)负责组织开展全所的对标提升活动并向协会提交相关报告。事务所对标提升活动要根据自身实际,落实但不局限于事务所内部监控的政策与程序。通过对标提升活动,促使事务所执业准则落实水平上一个台阶。
(二)梳理问题,整理分析阶段
2015年9月份,根据事务所(分所)上报的自查报告,组织行业专家,分门别类梳理事务所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三)因所制宜,教育帮扶阶段
2015年10月至11月,针对对标提升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采用现场辅导、集中培训、专业提示等方式,认真搞好后续教育帮扶工作。
三、做好对标提升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
各事务所及分所在做好自查工作总结基础上,认真编写自查报告,在上报自查报告等书面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于8月30日前上报监管部,邮箱:sdcpajg@163.com。
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基本与2015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同步,两项工作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在上报2015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时,要对事务所对标提升活动的开展情况、事务所执行准则实际情况,以及针对事务所开展的帮扶措施等一并上报中注协。
联系电话:0531-82919667。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