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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审核结果公示

2016/11/30 15:47:30  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进行更新暨重新申报,经审核分级确定最终名单。因名单内包含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受省高院委托,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通过下方联系方式直接与省高院联系,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省法院有关规定,山东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申报遵循属地原则,由各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申报机构和个人审查分级,再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现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9日

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李素英  0531-68887566

薛庆瑞  0531-68887583

附:山东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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