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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注协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7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16/1/18 16:36:58  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其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中注协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并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等6项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监管部

电话:0531-82919667

电子邮箱:sdcpajg@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7号舜玉花园10号楼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拟定,征求意见稿)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修订,征求意见稿)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修订,征求意见稿)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修订,征求意见稿)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

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修订,征求意见稿)

8. 审计报告相关准则修订(起草)说明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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