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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6年全科合格证发放环节加强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16/1/28 12:41:52  阅读:

      

鲁财考办〔20162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各考区办公室: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2016年全科合格证发放环节加强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会协〔20162号)的要求,请各市考办在发放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期间,加大宣传、加强指导,全力做好考试全科通过人员及时登记入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考办做好非执业会员入会宣传引导,向考生宣传解答入会程序。

1. 在发放全科合格证环节发放新版非执业会员入会指南,向考生宣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告知会员能得到专业继续教育的知识更新、享受更多的会员服务。有条件的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的场地可布置宣传展板和条幅。

2. 提醒考生前来领取全科合格证时,可提前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sdicpa.org.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并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登记表上,1张背后注上姓名以备制证)。

3.指导帮助考生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pub.cicpa.org.cn)中“非执业会员申请”模块,提交网络申请。

4.审核考生入会申请材料,按季度集中报省注协会员一部。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全科合格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省注协目前已编写《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须知》,并在协会网站(http://www.sdicpa.org.cn)上“注会管理→规章制度”版块中公布。各考办或考生可下载查阅,如有不明事项,也可直接向省注协会员一部咨询。

二、请各考办于3月和6月底上报本地区已领取全科合格证人数,省注协将定期汇总上报中注协。

三、为解决积压在各考办的以往年度未领取的合格证书,请各考办将2014年以前(包括2014年度)未领取的专业阶段及全科合格证书做好统计,并填写《未领取合格证书统计表》(见附件)于2月底前报省考办,省考办将研究相应解决办法。

省注协考试部联系人:张敏;电话:0531-82919655

省注协会员一部联系人:范雪;电话:0531-82919689

附件:未领取合格证书统计表

 

 

山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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