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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3/10 15:43:46  阅读:

                      

鲁评协〔20166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加强我省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出具业务报告行为,经研究,自201641日起在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已经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第一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

为维护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防伪报备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特设行业投诉举报电话,接受行业内外的投诉举报。

联系人:张宁

电话:0531-82919667

电子邮箱:sdcpajg@163.com

防伪报备网址: www.sdicpa.org.cn

附件: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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