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6〕1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的技术指导,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中注协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