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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制度的函

2016/4/22 9:58:53  阅读:

                  

(2016)鲁会协函1号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防止不法分子和非法中介机构假冒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虚假鉴证报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近日,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山东注协)、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山东评协)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制度。

防伪报备系统使用的防伪标识是用以证明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设立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的特定标记,包括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主要登记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名称、服务对象名称、报告文号、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审验或评估标的资产(资金)总额等基本信息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的业务报告,必须使用防伪标识。

山东注协、山东评协提请贵单位在使用、审核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鉴证类业务报告时,认准事务所、评估机构所提供业务报告中必须带有防伪标识,加强对事务所、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查询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鉴证类业务报告信息真伪请手机扫描报告二维码或登录协会网站使用防伪码查询。

为维护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制度的真实性、严肃性,保证防伪报备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山东注协、山东评协了网上举报信箱和举报投诉电话,接受行业内外和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0531-82919667 电子邮箱:sdcpajg@163.com 防伪查询网址:www.sdicpa.org.cn。防伪报备标识(样本)附后。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页

 

                                               

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页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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