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7〕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任职资格检查有关规定,决定自2月13日至3月3日,进行2017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截至年检基准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3.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4.是否专职在事务所执业;
5.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6.是否按规定接受了继续教育培训;
7.是否按规定交纳会费;
8.是否处于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9.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
10.需要进行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报送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3.《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4.《未参加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不参加年检申请注销注册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5.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6.注册会计师当年交纳会费情况证明;
7.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8.《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电子版);
9.《2016年度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
10.《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
11.《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党建信息表》;
12.《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表》。
四、检查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网上申报、上报材料等工作,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一)本次年检以机构自检为主,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报检查材料前,务必核对好本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机构负责人、股东信息,注师人数等相关信息)及本机构内注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注师编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批准文件、批准日期、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确保与行业管理系统信息相一致。会计师事务所如两个系统(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不同,请自行更改,对不能自行更改的事项,请将变更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并将变更材料同年检资料一同上报省注协。省注协年检期间将对两个系统进行认真核实,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自检后两个系统仍有不一致的情况,请自行整改后方可进行年检。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做好本机构未参检人员的统计,列明不参加检查的原因并交回证书原件。不参检的注册会计师如有意愿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可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件2-7),并提交一寸蓝底彩色照片,办理非执业会员注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师为省注协代管注册会计师,可在2017年2月13日前直接向省注协提交检查材料:
1.已离开原事务所尚未加入其他事务所的;
2.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正在申请设立新事务所的;
3.尚未办理从已终止的事务所转出的;
4.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
5.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注册会计师栏目已经填满需要换证的,请认真填写《换证申请汇总表》(附件2-6),并提交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后请写上人员姓名,办理新证书。
(五)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6月20日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六)根据《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鲁评协〔2016〕6号),我省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为维护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防伪报备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现对各单位报备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单位据实填写《2016年度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的通知》(鲁组字〔2016〕35号)和《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党〔2016〕43号)文件要求,将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与行业党建信息统计作为本年度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会计师事务所请直接在下载的excel文件中认真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党建信息表》(附件4-2),年检时报送电子版。
(八)为综合反映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水平,优化发展布局,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向社会披露执业状况信息。省协会拟组织开展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表》(附件5)。
五、会费的缴纳
1.团体会费上缴比例:团体会费按年度业务收入计算缴纳,年度业务收入是指团体会员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不含分所业务收入)取得的收入总和。会计师事务所全年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全年业务收入的1%缴纳;全年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仍按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2.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执业会员,缴纳注册会计师个人会费1000元。
开户名称: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811250101370005489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旅游路支行
3.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计算交纳会费时,务必精确到单位“分 ”,不得随意舍位。并于2017年2月13日前,将会费直接电汇或支票倒存至指定账户,否则需重新汇款(如汇错账户,请在年检结束后,联系财务退款)。收据将在年检工作期间凭汇款回执领取。
联 系 人:李晓霞 杨秀
联系电话:0531-82958688
传 真:0531-82966968
六、时间安排
1.年检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3月3日。各地事务所的年检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年检地点:济南联勤宾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38号。
3.联系人及电话:冉祥俊(负责注册会计师年检)0531—82919675;刘洁(负责继续教育年检)0531—82919679;李晓霞(负责会费收缴) 0531—82958688;张宁(负责行业监管)0531—82919667;孟昭武(负责行业党建)0531-82919685。年检现场电话将于2月13日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为保证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各地事务所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济年检。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附件1: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2: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3.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4.未参加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
5.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6.换证申请汇总表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8.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3:
2016年度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
附件4:
1.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
2.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党建信息表
附件5:
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