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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资产评估师培训计划

2017/4/10 13:00:28  阅读:

 

 

鲁评协〔2017〕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及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现根据《2017年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17年度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以 “十三五”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于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按照《人才规划》的总体要求,以行业人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为目标,以执业人员继续教育为基础,以高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人才培养为龙头,以新法规、新准则、新业务培训和传统业务疑难问题研讨为重点,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胜任能力培养并重,扎实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培训,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为行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为改革和加强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中评协以中评协办﹝2016﹞2号文件印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取得(参见《管理办法》),主要以网络在线教育和参加面授(远程视频班或面授班)教育为主,并明确规定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60学时,网络在线教育应不超过30学时,其他学时可以通过面授教育及其他形式取得。

为切实贯彻《管理办法》并保证会员完成规定学时,我省主要通过动员会员参加网络在线教育(30学时)和举办面授班(30学时)为主。网络在线教育由中评协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拟于5月份开通,课程安排为30学时,学费每人80元(为减轻会员负担,该项费用省评协决定统一支付)。要求广大会员首先以完成在线教育学时为主,其他学时通过面授教育等形式取得。

按照中评协要求,2017年新登记的资产评估师必须按规定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已取得中评协颁发的“非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合格证书”,并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的人员,按照执业会员的要求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

三、总体安排

(一)资产评估师面授教育可以通过参加中评协各类培训及研讨班、省评协办班及各类自主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成。省评协尽量组织执业会员参加中评协全部三期远程教育班;按照中评协分配名额积极推荐并尽可能足额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其他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

(二)根据我省资产评估师执业人数和会员继续教育任务,协会自主举办一期机构负责人面授班、两期资产评估师面授班和两期专题研讨班。

(三)协会继续执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自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机构、行业区域自律组织等开展会员自主培训。希望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按《办法》要求及时申请培训资格,并扎实开展好培训工作。

四、实施要求

(一)由于学时要求增加,2017年度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任务仍较重。希望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协会计划,科学、合理的安排好会员参加培训和学习。由于培训形式多样化,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明确继续教育负责人报协会备案,要求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联络、协调和监督责任,有序地组织开展本单位执业会员的学习和培训。

(二)各执业会员既要保证完成学时,又要保证学习质量。希望广大执业会员妥善处理好业务与学习的关系,并根据自身情况与个人能力,科学选择学时取得形式和参加培训班次,保证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学时达标,质量达标。

(三)所有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和学习,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方可参加当年年检。凡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按中评协《管理办法》处理。

(四)参加中评协、省评协各期远程视频培训班、面授班的学员,请按照每次通知要求及时报名,提前做好准备参加培训班的工作安排。直接参加中评协其他培训班、研讨班的(详见中评协网站培训计划),在报中评协的同时报省评协备案。

(五)2017年度由外省转入的资产评估师,请及时将外省资产评估师培训学时证明原件报送协会培训部,以便核实和录入。

(六)2016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资产评估师,必须参加中评协举办的第一期远程视频培训班,以便尽早完成年检通过(不计入2017年度学时)。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附件1:2017年度山东省资产评估师培训计划表

附件2:评估机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联系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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