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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上报注册会计师注册 转所材料问题提示函

2018/12/18 14:54:35  阅读:

 

鲁会协〔2018〕10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期在受理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转所材料中,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中不属实的,不予办理;符合撤销、注销注册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业惩戒。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配合,在今后材料申报过程中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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