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8〕1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更好地履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年第89号)、《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年第86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协会对《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监管员管理办法》(鲁会协〔2016〕30号)进行了修订,决定在完善我省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办法的同时建立行业检查专家库,专家库由行业监管员组成,现将修订后的监管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为满足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于近期重新选拔一批监管员,请各事务所、评估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监管员推荐工作。根据各单位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数量10人以上推荐1人,30人以上推荐2-3人;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数量10人以上推荐1人,15人以上推荐2-3人。协会将根据推荐情况,优选监管员50名,其中注册会计师30名,资产评估师20名,入选名单将在协会网站公示。协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监管员培训,印发学习材料,监管员参加研讨、培训、检查等期间折算为后续教育学时,并对有突出贡献的监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派出监管员的事务所、评估机构,根据检查参与情况,作为加分项记入事务所、评估机构分类管理综合评分之中,并根据参加检查的人数多少和时间长短等有关指标,支付劳务费。
请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书面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本次监管员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联系人:监管部 张宁
联系电话:0531-82919667
电子邮箱:sdcpaj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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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监管员管理办法
2.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员报名表
3.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监管员报名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