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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18〕44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你们上报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06〕63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6〕2号)以及《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自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特批准德勤华永等15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总部内部自主培训(名单详见附件)。
内部培训工作要求:
(一)凡参加总部自主培训的事务所、评估机构,需在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事务所、评估机构培训班信息发送至协会培训部邮箱(sdszxpxb@163.com),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
(二)凡参加总部自主培训的事务所、评估机构,需在本年度12月1日前,将师资情况、授课内容、参训人员名单及手签考勤记录表、学习课时、培训效果、培训总结等内容报协会备案。
凡取得参加总部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协会的要求参加培训,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协会将对内部培训参加情况进行考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渝昕:0531-82919695;
赵雯艳:0531-82919679。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