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取回密码
    
所在位置:首页 >> 继续教育 >> 培训管理 >> 正文

关于省内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18年度内部自主培训的批复

2018/6/14 13:07:02  阅读:

         

鲁会协〔2018〕44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你们上报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06〕63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6〕2号)以及《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自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特批准德勤华永等15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总部内部自主培训(名单详见附件)。

内部培训工作要求:

(一)凡参加总部自主培训的事务所、评估机构,需在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事务所、评估机构培训班信息发送至协会培训部邮箱(sdszxpxb@163.com),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

(二)凡参加总部自主培训的事务所、评估机构,需在本年度12月1日前,将师资情况、授课内容、参训人员名单及手签考勤记录表、学习课时、培训效果、培训总结等内容报协会备案。

凡取得参加总部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协会的要求参加培训,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协会将对内部培训参加情况进行考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渝昕:0531-82919695;

赵雯艳:0531-82919679。

附件:2018年参加总部自主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6月14日

 

     

                 

关闭文章】    
鲁ICP备09029895号-1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公安机关备案号:37010302000639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