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9〕11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5号)《2019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19〕78号)的具体要求, 协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行业实地检查。为了强化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权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加强行业自律惩戒力度,经惩戒委员会表决通过,决定给予检查发现问题严重的北京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所、菏泽友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定陶百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菏泽东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临沂中昊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滕州理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给予存在问题较多的临沂2家、济南1家会计师事务所“训诫”的行业惩戒,其中北京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所不满足会计师事务所办所条件,协会将移交省财政厅予以行政处理。责令以上9家会计师事务所在3个月内整改,整改期满向协会提交整改报告,协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惩戒结果将录入行业诚信档案。予以通报批评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北京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所
检查过程中,该所拒不配合检查,且该所已无注册会计师,根据《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惩戒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分所申请执业许可不少于5名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规定内容,经惩戒委员会表决通过,给予该所“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并将该所情况移交山东省财政厅予以行政处理。
二、菏泽友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项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详实。审计业务约定书内容填写不完整。
2.三级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实施及记录不够完整。
3.审计工作底稿中初步业务活动、审计计划、风险评估等工作底稿过于简单。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缺失。
4.银行存款及往来项目未实施函证程序,实物资产的监盘程序不到位、损益类项目的截止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实质性程序实施不够完整。
抽查报告的具体检查意见:
报告1:菏泽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菏泽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菏友会审字(2019)第010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9年3月21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5.重要性水平:无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姜广力22年、薛凡赞15年
(三)主要问题
1.重要性水平
未见制定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二章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第六条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
2.未见审计策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一章第四条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无被审计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未加盖事务所公章,无事务所授权代表签字。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第五条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十五)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4.管理层声明书
管理层声明书无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第四章对管理层声明的记录第十四条当要求管理层提供声明书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将声明书径送注册会计师本人。声明书应当包括要求列明的信息,标明适当的日期并经签署。
5.审计报告无注册会计师签名只有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第三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6.货币资金
(1)现金盘点表无盘点人签字;(2)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3)获取的银行对账单与账面金额不符,未做审计调整。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7.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未实施发函程序,且未实施替代测试。
8.固定资产
(1)未实施固定资产监盘程序;(2)固定资产明细表中被审计单位有车辆,获取的底稿中未见车辆行驶证;(3)被审计单位实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未计提折旧。
9.应交税费
未见被审计单位纳税申报表。
10.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未见截止测试
报告2:山东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山东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贷款担保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菏友会审字(2019)第007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9年2月2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5.重要性水平:无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姜广力22年、薛凡赞15年
(三)主要问题
1.重要性水平
未见制定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二章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第六条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
2.未见审计策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一章第四条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无被审计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无事务所授权代表签字。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第五条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十五)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4.管理层声明书
管理层声明书无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第四章对管理层声明的记录第十四条当要求管理层提供声明书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将声明书径送注册会计师本人。声明书应当包括要求列明的信息,标明适当的日期并经签署。
5.审计报告无注册会计师签名只有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第三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6.货币资金
(1)现金盘点表无盘点人签字;(2)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7.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未实施发函程序,且未实施替代测试。
8.固定资产
(1)未实施固定资产监盘程序;(2)未实施折旧测算。
9.应交税费
未见被审计单位纳税申报表。
10.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未见截止测试
报告3:巨野县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巨野县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商贸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荷友会审字(2019)第006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9年2月27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5.重要性水平:未评估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姜广力22年、薛凡赞15年
(三)主要问题
1.未确定财务报表层次、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在审计计划中未按一定标准确定报表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2.银行存款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未实施函证程序,直接实施替代测试且无不实施函证程序理由的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存货、固定资产未进行监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报告4:菏泽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菏泽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融资担保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荷友会审內字(2018)第001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1月9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5.重要性水平:未评估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姜广力22年、薛凡赞15年
(三)主要问题
1.未确定财务报表层次、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在审计计划中未按一定标准确定报表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2.货币资金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3.预付账款未实施函证程序,直接实施替代测试且无不实施函证程序理由的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报告5:山东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山东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质量检测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荷友会审字(2019)第00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9年2月1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5.重要性水平:未评估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姜广力22年、薛凡赞15年
(三)主要问题
1.未确定财务报表层次、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在审计计划中未按一定标准确定报表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2.货币资金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3.库存现金、固定资产未监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4.应收账款未实施函证程序,直接实施替代测试且无不实施函证程序理由的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营业收入未进行分析也未进行截止性测试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报告6:菏泽市牡丹区XXXX教育中心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菏泽市牡丹区XXXX教育中心
2.公司或企业类型:非盈利社会组织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菏友会验字(2019)第014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9年3月21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4.验资业务类型:新设
(三)主要问题
1.验资报告无注册会计师签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三十条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未取得银行询证函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三章第十四条对于出资者投入的资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审验:(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和货币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报告7:山东XXXX开发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山东XXXX开发有限公司
2.公司或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旅游开发,旅游项目策划服务,旅游管理服务及旅游信息服务,景区内旅游等。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菏友会验字(2019)第008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9年3月13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4.验资业务类型:首次出资
(三)主要问题
“验资报告”及“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只有注册会计师盖章而无签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三十条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相关规定不符。
三、定陶百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业务项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详实。审计业务约定书内容填写不完整。
2.三级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实施及记录不够完整。
3.审计工作底稿中初步业务活动、审计计划、风险评估等工作底稿过于简单。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缺失。
4.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及往来项目未实施函证程序,实物资产的监盘程序不到位、损益类项目的截止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实质性程序实施不够完整。
抽查报告的具体检查意见:
报告1:菏泽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菏泽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太阳能金属支架生产、加工、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定百会审字(2018)第00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3月12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运全、王显强
5.重要性水平:无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张运全18年、王显强23年
(三)主要问题
1.重要性水平
未见制定的重要性水平金额。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二章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第六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
2.未见审计策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一章第四条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报告附注日期与报告正文日期不一致
4.货币资金
(1)现金盘点表无盘点人签字、监盘人签字;
(2)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未取得银行对账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5.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未实施发函程序,且未实施替代测试。
6.应收票据未盘点
7.存货
(1)无存货监盘计划,盘点小结,存货盘点表无盘点人、监盘人签字。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第一章第四条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实施存货监盘,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
(2)无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未实施存货计价测试、未实施存货减值测试。
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盘点表无监盘人签字,无监盘计划,无监盘小结;
(2)固定资产未实施折旧测算程序。
9.应交税费
未见被审计单位纳税申报表。
10.营业收入
(1)未见收入相关合同及凭证的检查
(2)无营业收入截止测试
11.营业成本
未见成本倒轧表。
1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未见截止测试
13.审计完成阶段未见三级复核程序
报告2:定陶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定陶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服务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定百会审字(2019)第002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9年3月16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运全、王显强
5.重要性水平:无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张运全18年、王显强23年
(三)主要问题
1.重要性水平
未见制定的重要性水平金额。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二章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第六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
2.未见审计策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一章第四条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管理层声明书
管理层声明书无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第四章对管理层声明的记录第十四条当要求管理层提供声明书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将声明书径送注册会计师本人。声明书应当包括要求列明的信息,标明适当的日期并经签署。
4.报告附注日期与报告正文日期不一致
5.货币资金
(1)现金未实施监盘程序;
(2)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且未取得银行对账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6.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未实施发函程序,且未实施替代测试。
7.固定资产
(1)未实施固定资产监盘程序
(2)未实施折旧测算
8.应交税费
未见被审计单位纳税申报表。
9.营业收入
(1)未见收入相关合同及凭证的检查
(2)无营业收入截止测试
10.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未见截止测试
11.审计完成阶段未见三级复核程序
报告3:定陶县XXXX管理中心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定陶县XXXX管理中心
2.所属行业:仓储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全民所有制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制度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定百会审字(2019)第006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3月23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运全、王显强
5.重要性水平:未评估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张运全18年、王显强23年
(三)主要问题
1.未确定财务报表层次、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在审计计划中未按一定标准确定报表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2.银行存款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未实施函证程序,直接实施替代测试且无不实施函证程序理由的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存货未进行监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5.固定资产未进行监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6.营业收入、成本等损益类科目未进行截止性测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7.未进行三级复核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第三十一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当包括客观评价下列事项:(一)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二)项目组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取决于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审计风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报告4:菏泽市定陶区XXXX司法鉴定所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菏泽市定陶区XXXX司法鉴定所
2.所属行业:司法鉴定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事业单位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定百会审字(2019)第001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9年1月29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运全、王显强
5.重要性水平:未评估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张运全18年、王显强23年
(三)主要问题
1.未确定财务报表层次、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在审计计划中未按一定标准确定报表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2.货币资金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3.营业收入未进行截止性测试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4.未进行三级复核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第三十一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当包括客观评价下列事项:(一)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二)项目组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取决于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审计风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报告5:2015年XXXX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一)被审核单位概况
1.被审核单位名称:菏泽XXXX有限公司
2.公司或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二)被检查的审核项目概况
1.审核项目名称:2015年XXXX建设项目
2.审核报告文号:定百会专审字(2019)第002号
3.审核报告日期:2019年5月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运全、王显强
5.审计业务类型:专项审计
(三)主要问题
1.专项审计报告“引言段”未列明“审计对象(被审计单位编制的项目投资决算表”,也未列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依据(1999年8月2日发布的财协字[1999]103号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与“财政部1999年8月2日发布的财协字[1999]103号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与复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相关规定不符。
2.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中无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及定案表,与财政部1999年8月2日发布的财协字[1999]103号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审核人员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核结论,形成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的相关规定不符。
3.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多为被审计单位未盖章的复印件,与财政部1999年8月2日发布的财协字[1999]103号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审核人员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核结论,形成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的相关规定不符。
报告6:菏泽市定陶区XXXX培训中心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菏泽市定陶区XXXX培训中心
2.公司或企业类型:民间组织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定百会验字(2019)第002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9年2月21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运全、王显强
4.验资业务类型:新设
(三)主要问题
验资业务约定书未填写验收收费、出具验资报告份数等重要内容。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五)验资收费;(六)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相关规定不符。
报告7:菏泽市定陶区XXXX照料中心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菏泽市定陶区XXXX照料中心
2.公司或企业类型:民间组织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定百会验字(2019)第003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9年4月19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运全、王显强
4.验资业务类型:新设
(三)主要问题
验资业务约定书未填写验收收费、出具验资报告份数等重要内容。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五)验资收费;(六)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相关规定不符。
四、菏泽东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业务项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详实。
2.三级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实施及记录不够完整。
3.审计工作底稿中初步业务活动、审计计划、风险评估等工作底稿过于简单。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缺失。
4.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及往来项目未实施函证程序,实物资产监盘程序不到位、损益类项目的截止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实质性程序实施不够完整。
抽查报告的具体检查意见:
报告1:巨野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巨野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
2.所属行业:金融服务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菏东启会审字(2019)第001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9年1月2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祖继东、高贤峰
5.重要性水平:无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祖继东18年、高贤峰17年
(三)主要问题
1.无重要性水平及风险评估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报告正文中列示的“三、其他信息”段,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相关规定不符。相关规定如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第二十条如果在审计报告日存在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一个单独部分,以“其他信息”为标题:
(1)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已获取或预期将获取其他信息;(2)对于上市实体以外其他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已获取部分或全部其他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准则第十条年度报告是指管理层或治理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惯例,一般以年度为基础编制的、旨在向所有者(或类似的利益相关方)提供实体经营情况和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反映于财务报表)信息的一个文件或系列文件组合。
3.审计报告日期为2018年1月28日(应为2019年1月28日),会计报表附注中批准报出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无期后事项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影响”相关规定不符。
4.无舞弊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三条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相关规定不符。
5.现金流量表未进行实质性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6.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货币资金未实施截止测试程序。
7.短期贷款及垫款报表列示金额为103,756,025.00元,工作底稿中未见检查相关贷款合同的审计程序。
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未实施折旧测算程序;(2)未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车辆行驶证。
9.营业收入
(1)未见收入相关合同;(2)无营业收入截止测试。
10.业务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未见截止测试
11.审计报告正文披露被审计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被审计单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12.三级复核无相关人员签字。
报告2:XXXX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食品加工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菏东启会审字(2019)第002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9年3月1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祖继东、高贤峰
5.重要性水平:无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祖继东18年、高贤峰17年
(三)主要问题
1.无重要性水平及风险评估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报告正文中列示的“三、其他信息”段,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相关规定不符。相关规定如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第二十条如果在审计报告日存在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一个单独部分,以“其他信息”为标题:
(1)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已获取或预期将获取其他信息;(2)对于上市实体以外其他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已获取部分或全部其他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准则第十条年度报告是指管理层或治理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惯例,一般以年度为基础编制的、旨在向所有者(或类似的利益相关方)提供实体经营情况和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反映于财务报表)信息的一个文件或系列文件组合。
3.审计报告日期为2019年3月1日,会计报表附注中批准报出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无期后事项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影响”相关规定不符。
4.无舞弊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三条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相关规定不符。
5.现金流量表未进行实质性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6.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货币资金未实施截止测试程序。
7.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函证实施程序。
8.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未见相关说明,采用的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也未见说明。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未实施折旧测算程序;(2)未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车辆行驶证。
10.无形资产底稿中未见土地使用证。
11.短期借款底稿中未见相关借款合同。
12.应交税费工作底稿中未见被审计单位纳税申报表。
13.营业收入工作底稿中未见相关收入合同。
14.三级复核无相关人员签字。
报告3:XXXX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XXXX集团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食品加工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菏东启会审字(2019)第00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9年3月9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祖继东、高贤峰
5.重要性水平:无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祖继东18年、高贤峰17年
(三)主要问题
1.无重要性水平及风险评估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报告正文中列示的“三、其他信息”段,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相关规定不符。相关规定如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第二十条如果在审计报告日存在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一个单独部分,以“其他信息”为标题:
(1)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已获取或预期将获取其他信息;(2)对于上市实体以外其他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已获取部分或全部其他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准则第十条年度报告是指管理层或治理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惯例,一般以年度为基础编制的、旨在向所有者(或类似的利益相关方)提供实体经营情况和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反映于财务报表)信息的一个文件或系列文件组合。
3.审计报告日期为2019年3月9日,会计报表附注中批准报出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无期后事项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影响”相关规定不符。
4.无舞弊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三条 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相关规定不符。
5.现金流量表未进行实质性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6.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货币资金未实施截止测试程序。
7.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函证实施程序。
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见具体审计说明;(2)未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车辆行驶证。
9.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见说明。
10.短期借款底稿中未见相关借款合同,2018年度短期借款金额未发生变动,是否已逾期未见说明。
11.营业收入工作底稿中未见相关收入合同。
12.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无截止测试相关工作底稿。
报告4:巨野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巨野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
2.所属行业:金融业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荷东启会审字(2018)第00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3月9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祖继东、高贤峰
5.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总额0.5%即3.41万元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祖继东18年、高贤峰17年
(三)主要问题
1.货币资金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2.短期贷款及垫款未取得相应贷款合同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3.营业收入、成本等损益类科目取得证据不全面,缺少截止性测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4.现金流量表未进行实质性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5.未确定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在审计计划中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报告5:XXXX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酿酒业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荷东启会审字(2018)第001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2月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祖继东、高贤峰
5.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0.5%即81.60万元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祖继东18年、高贤峰17年
(三)主要问题
1.货币资金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与其他应收账款未函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营业收入、成本等损益类科目取得证据不全面,缺少截止性测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4.未确定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在审计计划中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5.短期借款未取得相应借款合同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报告6:巨野县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巨野县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酿酒业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荷东启会审字(2018)第007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8月1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祖继东、高贤峰
5.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总额0.5%即83.79万元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祖继东18年、高贤峰17年
(三)主要问题
1.货币资金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2.其他应收款未函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营业收入、成本等损益类科目取得证据不全面,缺少截止性测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4.未确定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在审计计划中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5.库存现金未监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6.现金流量表未进行实质性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五、临沂中昊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项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详实。
2.三级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实施及记录不够完整。
3.审计工作底稿中缺少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等工作底稿。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缺失。
4.库存现金未实施监盘程序,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及往来项目未实施函证程序,实物资产的监盘程序未实施、损益类项目的截止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实质性程序未实施。
5.管理层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会计师姓名。
抽查报告的具体检查意见:
报告1:临沂XXXX有限公司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临沂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水泥制品加工、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9]第00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9年4月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定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的审定财务报表无相关人员签章。
2.财务报表:(1)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均未披露上年数;(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的会计期间应为“2018年度”,报表错列为“2018年12月”。
3.财务报表及附注:(1)七、1固定资产和七、2在建工程中期初余额与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数和期末余额的数据之间不勾稽;(2)未披露所得税费用。(3)未披露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内容。
4.审计工作底稿:(1)管理层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会计师姓名。(2)审计业务约定书未填列收费金额。(3)未进行业务承接或保持评价,未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的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计划和拟进一步实施的审计程序。(4)未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无试算平衡表和与现金流量表内容相关的底稿,无审计工作总结。
5.部分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完整,对所有科目均未进行凭证抽查。
(1)货币资金
①未对银行存款账户执行函证程序;未获取银行开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核对;被审计单位账面仅1个银行账户,未就该存款账户获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判定是否应对存在的未达账项进行审计调整。
②未打印企业征信报告并落实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对外抵押、担保与被担保事项等。
③对货币资金没有进行截止性测试,也未检查并判定期末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2)期末应收票据145万元,未对票据进行盘点,也未检查和披露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情况。
(3)未对各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程序,也未检查大额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4)存货期末余额418.89万元,未获取或编制各类存货明细表,未抽查存货明细账并检查是否与仓库台账、卡片记录相符。未检查被审计单位成本核算方法并执行原材料、库存商品计价测试,也未编制生产成本倒轧表。未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也没有进行减值测试以判定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减值。
(5)固定资产原值年初为0,年末1085.05万元均为本年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及各类设备,未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未检查并取得固定资产的相关权证,也未抽查本年固定资产增加情况。账面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没有提取折旧,审计也未对固定资产应提取的折旧进行测算和补提。
(6)对存货、固定资产均未实施盘点程序。
(7)应付职工薪酬底稿中未检查工资、福利费和各类社会保险的计提与缴纳情况,也未将各类薪酬发生额与对应的成本、费用发生额进行核对。
(8)未抽查各类税费的提取、缴纳凭证,也未获取各项税费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并对各项税费的提取额进行测算及分析性复核。
(9)实收资本年初余额为0,本年新增1000万元,未检查实收资本入账凭证并取得与新增资本相关的证据资料。
(1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底稿中未列示各业务类别的营业收入、成本明细情况,未将本年收入、成本发生额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并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异常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具体变动原因,未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和订单、发货单和签收单以及货款回收情况等,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是否存在跨期均未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
(11)未抽查大额期间费用的凭证发生情况,也未对期间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以判定是否存在费用跨期现象。
(12)未获取并检查上期所得税汇缴表以判定是否存在影响未分配利润的事项,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也未根据利润总额以及各类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测算和审计调整。
报告2:山东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山东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8]第018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5月25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定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财务报表及附注部分内容披露不够完整。(1)未披露利润表相关项目的上年数。(2)未披露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内容。(3)未披露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长期借款明细情况(4)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内容。
2.无与现金流量表内容相关的底稿。
3.缺少初步业务活动工作底稿、风险评估工作底稿,缺少试算平衡表,审计总结工作底稿。未确定重要性水平,未根据重要性水平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数量。
4.三级复核工作记录未采用签名的方式而是加盖个人私章,未签署各级复核意见。
5.管理层声明书未致送2名注册会计师。
6.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每个科目仅编制了审定表、明细表。主要问题表现在:
(1)货币资金:2017年年末库存现金余额16172.21万元,未实施现金监盘程序,对报表日库存的大额现金未结合期后入账情况进一步检查期末是否存在白条抵库并判定应否进行审计调整,对货币资金也没有进行截止性测试。2017年年末银行存款余额8812.01万元,对银行存款科目获取的资料不足。
①未对各银行存款账户执行函证程序;
②未获取银行开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核对;
③被审计单位账面共2个银行账户,未就全部存款账户获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判定是否应对存在的未达账项进行审计调整。
未打印企业征信报告并落实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对外抵押、担保与被担保事项等。未检查并判定期末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2)未对各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程序,也未检查大额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3)存货期末余额71521.27万元,未获取各类存货明细表,未抽查存货明细账并检查是否与仓库台账、卡片记录相符。未检查被审计单位成本核算方法并执行原材料、库存商品计价测试,也未编制生产成本倒轧表。未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也没有进行减值测试以判定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减值。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21384.08万元,未编制长期股权投资占比情况,未获取投资相关文件。未检查减值情况。
(5)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939.34万元,未检查并取得固定资产的相关权证,也未抽查本年固定资产增加情况。未对累计折旧进行测算。
(6)长期借款期末余额2363.58万元,未打印征信报告,未获取长期借款合同,未实施函证程序,未对利息进行测算。
(7)实收资本:未取得并查看公司设立批文、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8)应付职工薪酬底稿中未检查工资、福利费和各类社会保险的计提与缴纳情况,也未将各类薪酬发生额与对应的成本、费用发生额进行核对。
(9)应交税金:未抽查各类税费的提取、缴纳凭证,也未获取各项税费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并对各项税费的提取额进行测算及分析性复核。
(1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底稿中未列示各业务类别的营业收入、成本明细情况,未将本年收入、成本发生额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并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异常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具体变动原因,未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和订单、发货单和签收单以及货款回收情况等,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是否存在跨期均未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
(11)未抽查大额期间费用的凭证发生情况,也未对期间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以判定是否存在费用跨期现象。
(12)未获取并检查上期所得税汇缴表以判定是否存在影响未分配利润的事项,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也未根据利润总额以及各类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测算和审计调整。
报告3:XXXX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XXXX材料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一、出口商品目录:本企业自产的碳化硅、棕刚玉、白刚玉、磨料磨具、聚乙二醇及其相关技术。二、进口商品目录: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三、光伏组件销售。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五、电力器材、五金、电器设备、仪表、消防器材、建材销售。六、电力营销。七、电力工程施工。八、碳化硅陶瓷生产、销售。九、金刚石微粉、金刚线、硅料、金属硅、金刚石、镍饼镍珠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8]第001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1月12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上期金额。
2.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利润表上期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内容,短期借款13040万元仅披露借款单位,未列示期限、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条件等内容。
3.二级复核无复核意见;管理层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无负责人签字;业务约定书未签字。
4.无初步业务工作底搞,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试算平衡表,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库存现金未盘点,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未打印信用报告,未抽查凭证。
(2)应收票据未复印票据存根,未进行期后收款测试,未抽查凭证。
(3)应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4)其他应收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5)预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6)存货未监盘,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进行减值测试,未抽查凭证。
(7)长期股权投资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抽查凭证。
(8)固定资产未监盘,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未复印原始单据,未抽查凭证。
(9)在建工程未检查重要工程合同,未抽查凭证。
(10)无形资产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摊销测算,未抽查凭证。
(11)短期借款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未进行利息分配测算,未抽查凭证。
(12)应付票据未检查相关协议,未抽查凭证。
(13)应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4)应付职工薪酬未附工资表,未检查保险的计提,未将薪酬与费用支出核对,未抽查凭证。
(15)应交税费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未抽查凭证。
(16)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取得验资报告,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抽查凭证。
(1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8)营业税金及附加未进行测算比对,未抽查凭证。
(19)期间费用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进行截止测试,未进行比对分析,未抽查凭证。
(20)所得税费用未测算比对。
报告4:莒南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莒南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生产草、柳、木、竹、棕、藤、皮革、纸、布、麻、植物秸杆工艺制品;销售自产产品。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8]第010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3月31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上期金额。
2.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利润表上期金额,未披露资产负债表期初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短期借款4624.67万元仅披露借款单位,未列示期限、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条件等内容。
3.二级复核无复核意见;管理层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
4.无初步业务工作底搞,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试算平衡表,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库存现金(李春兰个人卡)、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未打印信用报告,未抽查凭证。
(2)短期投资未检查相关文件,未抽查凭证。
(3)应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4)其他应收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5)预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6)存货未监盘,无明细,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进行减值测试,未抽查凭证。
(7)长期债权投资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复印存根,未抽查凭证。
(8)固定资产未监盘,无明细,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未复印原始单据,未抽查凭证。
(9)无形资产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摊销测算,未抽查凭证。
(10)短期借款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未进行利息分配测算,未抽查凭证。
(11)应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2)预收账款未函证,无明细,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3)应付职工薪酬未附工资表,未检查保险的计提,未将薪酬与费用支出核对,未抽查凭证。
(14)应交税费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未抽查凭证。
(1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6)营业税金及附加未进行测算比对,未抽查凭证。
(17)期间费用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进行截止测试,未进行比对分析,未抽查凭证。
(18)投资收益未检查相关文件,未抽查凭证。
(19)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无明细,未检查相关文件,未抽查凭证。
(20)所得税费用未测算比对。
报告5:临沂XXXX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临沂XXXX工程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8]第016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5月21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上期金额。
2.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利润表上期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内容,短期借款77万元未披露借款单位、期限、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条件等内容。
3.二级复核无复核意见;管理层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
4.无初步业务工作底搞,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试算平衡表,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未打印信用报告,未抽查凭证。
(2)应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3)预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4)存货未监盘,无明细,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进行减值测试,未抽查凭证。
(5)固定资产未监盘,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未抽查凭证。
(6)短期借款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未进行利息分配测算,未抽查凭证。
(7)应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8)预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9)应付职工薪酬未执行审计程序。
(10)应交税费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未抽查凭证。
(11)实收资本未取得验资报告,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抽查凭证。
(1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无明细,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未进行测算比对,未抽查凭证。
(14)期间费用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进行截止测试,未进行比对分析,未抽查凭证。
(15)营业外支出无明细,未检查相关文件,未抽查凭证。
(16)所得税费用未测算比对。
报告6:临沂XXXX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临沂XXXX有限公司
2.公司或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经营范围:劳务派遣。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临中昊会验字[2018]第027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8年11月2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云生、韩继廷
4.验资业务类型:设立验资
(三)主要问题
1.验资报告后附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无事务所盖章和签字会计师签章,验资事项说明无事务所盖章。
2.验资事项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注册会计师姓名。
3.未编制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
4.无被审验单位对出资者出具的收取投资款的收据。
5.无全体出资者指定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文件。
报告7:临沭县XXXX艺术馆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临沭县XXXX艺术馆
2.公司或企业类型:民办非企业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临中昊会验字[2019]第003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9年1月25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 王希贵
4.验资业务类型:设立验资
(三)主要问题
1.验资报告后附的开办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无事务所盖章和签字会计师签章,验资事项说明无事务所盖章。
2.验资事项声明书未填列1名致送注册会计师姓名。
3.未编制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
4.银行询证函未获取原件、无被审验单位对投资者出具的收款收据。
5.无全体出资者指定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文件。
6.获取的企业信息、公司章程均为临沭县荷春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未获取被审验单位的公司章程及经营场所证明。
六、滕州理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项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审定财务报表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章。
2.管理层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注册会计师姓名。
3.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内容。
4.大部分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
抽查报告的具体检查意见:
报告1:滕州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滕州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
2.所属行业: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滕理会审字[2018]第45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2月22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新宇、刘福宽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3年
(三)主要问题
1.三级复核无签发日期,无复核意见。
2.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
3.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金额,未披露利润表项目上期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内容。
4.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业务约定书未约定收费金额及方式;管理屋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签发日期距报表日间隔时间长。
7.实质性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将银行对账单与日记账双向核对,未打印信用报告。
(2)应收票据未复印票据存根,未进行期后收款测试,未抽查凭证。
(3)应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4)预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5)其他应收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6)存货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进行减值测试。
(7)长期股权投资未抽查凭证,未检查协议。
(8)固定资产未抽查凭证,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未检查减少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是否正确。
(9)在建工程无明细表,未检查重要的工程合同,未抽查凭证,未检查是否符合转固条件。
(10)无形资产未进行摊销测算。
(11)长期待摊费用无明细表,未抽查凭证,未进行摊销测算。
(12)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13)应付职工薪酬未附工资表,未检查保险的计提,未将薪酬与费用支出核对。
(14)应交税费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
(1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无明细表,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16)营业税金及附加未测算比对,未抽查凭证。
(17)销售费用未执行审计程序。
(18)管理费用无明细表,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进行截止测试。
(19)财务费用未抽查凭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进行分析性复核。
(20)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未执行审计程序。
(21)所得税费用未执行审计程序。
报告2:滕州市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滕州市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生产、销售:小麦粉、挂面;粮食收购、销售;销售:杂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仓储服务。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滕理会审字[2018]第4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1月1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典耀、曹新宇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3年
(三)主要问题
1.三级复核无签发日期,无复核意见。
2.审计报告未采用新格式,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
3.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金额,未披露利润表项目上期金额,未披露关联方、期后事项等内容,短期借款800万元仅披露借款单位,未列期限、约定示借款利率、借款条件等内容。
4.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业务约定书未约定收费金额及方式;管理屋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
7.实质性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打印信用报告,未抽查凭证。
(2)应收账款未函证,未抽查凭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3)预付账款未执行审计程序。未函证,未抽查凭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4)其他应收款未函证,未抽查凭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5)存货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进行减值测试。
(6)待摊费用未抽查凭证,未进行摊销测算。
(7)固定资产未抽查凭证,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未复印原始单据。
(8)在建工程未检查重要工程合同,未抽查凭证,未检查是否符合转固条件。
(9)无形资产未抽查凭证,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摊销测算。
(10)长期待摊费用未抽查凭证,未进行摊销测算。
(11)短期借款未函证,未进行利息分配测算,未检查相关协议,未抽查凭证。
(12)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未函证,未抽查凭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13)应付职工薪酬未抽查凭证,未附工资表,未检查保险的计提,未将薪酬与费用支出核对。
(14)应交税费未抽查凭证,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
(15)长期借款未函证,未进行利息分配测算,未检查相关协议,未抽查凭证。
(16)长期应付款未抽查凭证,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
(17)实收资本未抽查凭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取得验资报告。
(18)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抽查凭证,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19)营业税金及附加未测算比对。
(20)期间费用无明细表,未抽查凭证,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进行截止测试,财务费用未结合借款进行复核性分析。
(21)营业外收入无明细表,未抽查凭证,未检查相关文件。
(22)所得税费用未进行测算。
报告3:滕州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滕州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纺织品生产、加工、销售;设备及厂房和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滕理会审字[2019]第5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保留意见(由于受时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我们对贵公司的往来款项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报告日期:2019年3月12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新宇、王成岫
5.重要性水平:12.79万元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三)主要问题
1.三级复核无签发日期,无复核意见。
2.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和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
3.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金额,未披露利润表项目上期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等内容。
4.无总体审计策略,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5.管理层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
6.实质性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打印信用报告。
(2)往来科目未执行审计程序。
(3)存货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进行减值测试。
(4)固定资产未抽查凭证,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未复印原始单据。
(5)在建工程未抽查凭证,未进行减值测试。
(6)应付职工薪酬未抽查凭证,未附工资表,未检查保险的计提,未将薪酬与费用支出核对。
(7)应交税费未抽查凭证,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
(8)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抽查凭证,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9)营业税金及附加未测算比对。
(10)期间费用无明细表,未抽查凭证,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进行截止测试,财务费用未结合借款进行复核性分析。
(11)营业外收入、营业处支出未抽查凭证。
(12)所得税费用未执行审计程序。
报告4:滕州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滕州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
2.所属行业:煤炭开采、销售;普通货运。水泥砌块、塑料纺织袋、矿山设备配件的生产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滕理会审字〔2019〕第38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9年2月21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新宇、韩典耀
5.重要性水平:未确定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三)主要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审定财务报表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章。
2.管理层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注册会计师姓名。
3.审计工作底稿中无与现金流量表内容相关的底稿。
4.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内容。
5.无初步业务活动底稿,未执行风险评估程序,也未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未确定重要性水平及说明确定的依据。未根据重要性水平制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方法和数量。
6.审计程序表填列不完整,未填列单位名称、截止日期、查验和复核人员及日期。
7.部分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
(1)货币资金:银行存款1631.73万元取得了银行对账单但未实施函证程序;银行存款6.11万元未能提供银行对账单也未实施函证程序。
(2)应收票据:未获取或编制应收票据明细表,未检查逾期应收票据是否转为应收账款,未对库存应收票据进行监盘。
(3)应收账款:仅获取了应收账款明细表,未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测试。
(4)预付账款:审定金额1022.38万元,仅获取了预付账款明细表,未实施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
(5)其他应收款:审定金额56912.54万元,仅获取了明细表,未实施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
(6)存货:仅实施了存货抽盘程序,未将抽盘结果与存货明细表进行比对,获取的存货明细表与审定数不一致,未对存货成本实施计价测试。
(7)长期股权投资:仅获取了明细表,未获取并阅读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纪要中有关实收资本〈股本)的规定。获取与实收资本(股本)变动有关的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决议、合同、协议、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批文、验资报告等法律性文件。
(8)固定资产:仅获取了明细表,实施了抽盘程序,未抽查有关所有权证明文件,对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未检查计价的正确性和凭证手续是否齐备。未对累计折旧进行测算,确认计提折旧金额的准确性。
(9)在建工程:仅获取了明细表,未获取安装工程合同或协议,抽查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协议、工程进度或监理进度报告分期支付。
(10)无形资产:未实施审计程序。如:获取明细表,获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检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复核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1)长期待摊费用:未实施审计程序。如:获取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抽查重要原始凭证,检查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查阅有关合同、协议等资料和支出凭证,检查摊销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12)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实施审计程序。如:检查相关凭证,测算金额的正确性,确定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13)短期借款:仅获取了短期借款明细表,未打印征信报告,未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测试,未获取短期借款合同,列示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借款方式,未对借款利息进行测算。对年度内减少的短期借款,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4)应付账款:仅获取了应付账款明细表,未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测试,未对应付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未关注减值情况。
(15)预收账款:仅获取了预收账款明细表,未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测试,未对预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未关注减值情况。
(16)应付职工薪酬:仅获取了明细表,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如:抽查应付工资的支付凭证,确定工资、奖金、补贴的计提是否复核有关规定,依据是否充分,未将贷方发生额累计数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账户核对。
(17)应交税金:仅获取了应交税金明细表,未获取纳税申报表核对记账金额的正确性,未对各个税金进行测算。
(18)应付利息:未实施审计程序。如:未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利息进行测算,对本期增加或减少的应付利息未抽查相关凭证,检查记录的正确性。
(19)其他应付款:仅获取了明细表,未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测试,未检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对确实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未对本期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检查至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0)长期借款:未打印征信报告,检查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济宁银行枣庄滕州支行期末余额9000万元,未实施函证程序,未获取借款合同,根据长期借款的利率和期限,检查被审计单位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1)实收资本:仅获取了明细表,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并阅读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有关实收资本(股本)的规定。获取与实收资本(股本)变动有关的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决议、合同、协议、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批文、验资报告等法律性文件。
(22)专项储备:仅获取了明细表,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23)利润表项目仅附有审计程序表,未实施审计程序。如:忽视截止性测试及分析性复核,未执行损益类项目的分析性复核程序,未进行本年度异常变动及同期变动分析、同行业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对期间费用未实施截止性测试。未获取凭证抽查附件内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未获取被审计单位的记账凭证及附件等原始内容,无法证明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要素。
报告5:山东XXXX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山东XXXX设备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机床、机械设备、数控系统及设备、计算机、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机床整机及零配件。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滕理会审字〔2018〕第8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1月16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新宇、徐守方
5.重要性水平:111.17万元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审定财务报表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章。
2.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披露上年数。
3.财务报表附注标题中被审计单位名称披露为“山东鲁南同税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披露名称错误。
4.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
(1)未披露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内容。
(2)未披露短期借款的借款类别、借款期限。
(3)预收账款年末余额3755.22万元,其中预收山东鲁南机床有限公司3519.93万元;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山东鲁南机床有限公司52.58万元,附注中未披露关联方往来和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5.无与现金流量表内容相关的底稿。
6.部分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无对应会计科目的明细表底稿。
(1)货币资金
①未编制货币资金明细表,未对各银行存款账户执行函证程序,也未获取所有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判定是否应对未达账项进行审计调整。
②未抽查大额货币资金发生情况并对货币资金执行截止性测试。
(2)未对票据进行盘点并检查票据本年发生情况。
(3)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未进行坏账准备提取测算。
(4)对各往来款未实施函证程序,也未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5)存货底稿仅有审定表,未获取各类存货明细表并实施审计程序。存货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和编制成本倒轧表,未抽查凭证和进行减值测试。
(6)未检查固定资产的本年增减情况,也未对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进行测算并与相关成本、费用中的折旧发生额进行勾稽核对。
(7)在建工程年初年末余额均为134.57万元,未检查在建工程相关的资料并获取在建工程本年无变动的原因,也未进行现场查看以判定是否应提取减值。
(8)未对各类无形资产摊销额进行测算,未检查并获取园区土地使用权未摊销的原因及依据。
(9)未打印企业征信报告,年末短期借款1980万元未取得借款合同,未检查本年借款变动情况,也未对借款利息进行测算。
(10)应付款项未抽查凭证,也未检查相关的协议文件。
(11)年末预收账款余额3755.22万元,未对预收账款本年发生以及期后结转情况进行检查。
(12)无应付职工薪酬底稿,未检查各类保险的计提和缴纳情况,也未将各类薪酬发生额与对应的成本、费用、成本发生额进行核对。
(13)报表中未将应交税费包含的负数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列示。未检查各类税费发生情况并对各项税费进行测算及分析性复核。
(14)资本公积年初、年末余额均为1744.20万元,未检查资本公积形成原因并取得相关资料。
(15)未对营业收入及成本和毛利率的异常变动情况未进行分析并说明具体变动原因,未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发货单、回款情况等,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也未实施截止性测试程序。
(16)未对期间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程序。
报告6:滕州XX实业有限公司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滕州XX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或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经营范围:矿山机械设备、电线、电缆生产销售;矿山设备的维护及技术咨询;煤炭存储销售。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腾理会验字(2018)第9号
2.验资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2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新宇、徐守方
4.验资业务类型:变更验资
(三)主要问题
1.验资业务约定书无事务所签约人签章,也未填列收费金额、提交资料及报告时间。
2.验资报告后附的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和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仅有1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章。
3.验资事项声明书未填列致送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4.无被审验单位确认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5.无三级复核记录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报告7:山东XXXX有限公司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山东XXXX有限公司
2.公司或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拍卖经营业务。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腾理会验字(2019)第8号
2.验资报告日期: 2019年5月16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新宇、王成岫
4.验资业务类型:设立验资
(三)主要问题
1.验资业务约定书未填列收费金额。
2.验资报告后附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仅有1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章。
3.验资事项声明书仅填列1名致送会计师的姓名。
4.无被审验单位确认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5.无三级复核记录。
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按照行业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协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经检查仍达不到要求的从严处理,需要行政处罚的,将移交行政机关处理。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引以为戒,依法执业,恪守准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