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9〕1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的安排,现将2018年度全省行业会计报表报送及会费预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请各事务所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上传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二)填报内容
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信息,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础信息表、2018年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上传审计报告PDF格式,上传纳税申报表PDF格式。
(三)填报具体要求
1. 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省内分支机构)分别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同时,集团事务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汇总财务报告,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汇总财务报告机构。
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事务所如遗忘登录中注协报表软件系统密码,请与省注协办公室联系,协助重置密码。
3. 事务所用户登录后,应按照提示信息前往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基本信息,方可开始报备。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
4. 除业务收入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和主要指标变动表外,其余报表均应手工填列期初数。
5. 业务收入表“上年数”根据2017年业务收入报备情况自动提取。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需说明具体构成。
6. 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上年数”根据2017年业务收入报备情况自动提取。
7. 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说明原因。
8. 2018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采取网络报备和纸质报告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告应与网络报备数据一致。
(四)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http://cmispu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直接在页面左上方的“用户登录”区域点击下面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大图标,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中间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2.www.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右侧中下位置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3.http://cwb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4.如有财务报告报备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办公室,联系人:李晓霞、杨秀,联系电话:0531-82958688 、82919659、82919665;如有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马彦龙,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7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360浏览器。
二、关于2018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送工作
1、各事务所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成A4尺寸纸质报表,并在封面上自行添加上制表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邮寄省注协。
向省注协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
总、分所均设在山东省境内的事务所,请各分所将纸质报表先报至总所,由总所将各分所的单户纸质报表收集在一起。总所须按照网上系统中报表格式自行制作一套合并报表,将合并报表与所有单户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一起装订成册寄送至省注协。
2、省注协在审核报表过程中如发现报表中存在问题,将通过事务所留在报表封面上的联系电话与事务所联系修改,请各事务所务必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有效(尤其是制表人员的手机)。
3、
邮寄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4层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财务 收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958688 、82919659、82919665
三、会费预收缴、追认2016年度团体会费差额
1、根据中注协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费及执业会员会费预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费预收缴标准暂以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为基数计算团体会费。2018年新成立的事务所以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为基数计算团体会费。
收入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事务所,团体会费应缴数按其年度业务收入的0.7%计算,追认2016年度团体会费差额后,2018年度实缴团体会费=2017年度业务收入*0.7%-2016年度团体会费差额;
1亿元以上的事务所,团体会费应缴数按其年度业务收入的0.6%计算,1亿元(含1亿元)以下部分仍按0.7%计算,追认2016年度团体会费差额后,2018年度实缴团体会费=(2017年度业务收入-1亿)*0.6%+1亿*0.7%-2016年度团体会费差额;
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业务收入是指其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即“财务报表管理系统”会所02表附表1第17行次上年数)。
2、2018年度执业会员会费预收缴标准暂以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的执业会员会费总额为准。2018年新成立的事务所以实际执业会员人数为基数,每人1000元计算执业会员会费。
3、请各事务所在计算交纳会费时,务必精确到单位“分 ”。不得随意舍位。
4、请各事务所在
开户名称: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 8112501012500544866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
四、特别事项
2018年度团体会费及执业会员会费收缴政策,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新的会费管理办法时,一并予以追认。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省注协办公室财务联系。
联系人: 李晓霞 杨秀
联系电话:0531-82958688 、82919659、82919665
协会传真:0531-8296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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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
2.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修订内容
3. 2016年度团体会费差额明细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