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9〕4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你们上报的2019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06〕63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6〕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自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特批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等23家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等13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2019年度内部自主培训(名单详见附件),批准聊城、日照两个地区进行2019年度行业区域自律组织自律培训。内部培训工作要求如下:
一、凡取得自主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务必于培训班开班两周前联系协会培训部,核对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培训人员,以便协会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核。
二、凡取得自主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务必于培训班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师资情况、授课内容、实际参训人员、学习课时、培训效果等内容向协会报书面材料备案。协会将根据监督及备案情况确认是否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学时。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一)培训课程大纲;
(二)授课教师简介、教师评价表;
(三)学员手签考勤记录;
(四)培训考核试卷(样卷)及汇总成绩单;
(五)工作总结。
三、自主培训向协会申请场地租赁费、师资劳务费财务支持的,须在自主培训班开班两周前向协会提交财务支持申请表,详细说明授课老师、租用场地的具体情况。经协会分管秘书长、秘书长同意,协会人员对培训班进行现场监督确认后,协会直接发放师资劳务费、场地租赁费。
培训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雯艳:0531-82919679;魏浩:0531-82919695。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附件1: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总部自主培训名单
附件2: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培训资格名单
附件3: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总部自主培训名单
附件4: 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自主培训资格名单
附件5: 2019年山东省自主培训财务支持申请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