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日前发现有自媒体对《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报表报送工作及会费预收缴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20〕10号)预收缴会费标准存在错误解读,现就该文件中会费预收缴办法进行几点说明如下:
一、2019年度团体会费及执业会员会费之和的说明。系以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及2019年末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基数,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中规定的新的单位会员和执业会员会费标准计算出的两项会费相加之和。也就是单位会员会费分为25万元/年/所、200万元/年/所、800万元/年/所三档计算;执业会员会费按3000元/年/人计算,两项相加之和。
二、2018年团体会费及执业会员会费之和的说明。系将2018年度按新标准计算出的两项会费之和(以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及2018年末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基数,按照上述新标准计算),与2017年度按旧标准计算出的两项会费之和(以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及2017年末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基数,按照单位会员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部分0.7%、1亿元以上至3亿元(含)部分0.6%计算;执业会员按1000元/年/人计算)进行比较,把数额较低的一个确认为应缴纳会费。详细解释说明参见《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退(补)缴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19〕42号)。
三、按从低原则缴纳的说明。将上述一、二两项确定的会费数字进行比较,数额较低的一个为本年应缴纳会费数。也就是说,对于持续经营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是分别将2017年按旧标准计算、2018年按新标准计算、2019年按新标准计算出的两项会费之和,共三个数字进行比较,数额最低的一个确认为今年应缴纳会费数。这就排除了我省全体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均按新标准缴纳两项会费的可能。
四、预收缴的说明。因应新冠疫情防控和助力会员开展复工复产需求,省协会决定采用邮寄与网络等“不见面”方式,尽快开始今年的执业会员年检工作。为此先按上述应缴纳会费确认方法进行预收缴,待中注协新会费收缴办法审议通过后,以多退少补的原则,一并予以追认,具体形式可参考上年。
综上所述,中注协制定新的会费标准并同时辅以对比往年从低计算缴纳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整体降低了会费收缴数额,实质上减轻了会员负担。省协会以章程为准绳,以服务会员为出发点,坚决杜绝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行为,并将在今后工作中更加力求严谨细致,保持工作公开透明,提高会员满意度。我们也衷心欢迎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正。对于恶意误导、歪曲、诋毁协会依法依规履职的行为,我们也将依法维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