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0〕2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任职资格检查有关规定,省注协决定自5月6日至5月29日,开展2020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年检以邮寄与网络等“不见面”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亦可接受现场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截至年检基准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三)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四)是否专职在事务所执业;
(五)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六)是否按规定接受了继续教育培训;
(七)是否按规定交纳会费;
(八)是否处于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九)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
(十)需要进行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报送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材料报送目录》;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三) 《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四)《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五)《未参加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不参加年检申请注销注册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六)《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七)《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
(八)《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加分项提供资料清单》;
(九)《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
(十)《软件购买意向统计表》;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会费发票统计表》;
(十二)《注册会计师参检名单》;
(十三)《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
(十四)《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党建信息情况表》。
四、检查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网上申报、上报材料、核实回邮地址及联系人等工作,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
(一)本次年检以机构自检为主,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报检查材料前,务必核对好本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机构负责人、股东信息、注师人数等相关信息)及本机构内注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注师编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批准文件、批准日期、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确保与行业管理系统信息相一致。会计师事务所如有系统(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不一致的,请自行更改,对不能自行更改的事项,请将变更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并将变更材料与年检资料一同上报省注协。省注协年检期间将对两个系统进行认真核实,会计师事务所自检后仍有不一致情况的,须整改一致后方可进行年检。
(二)为配合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发布工作,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报检查资料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将“基本信息管理”中的“从业人员管理”进行完善补充(从业人员是指注册会计师以外的人员)。并将参检注册会计师在“注册管理”中的“任职资格检查”下提请年检。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做好本机构未参检人员的统计,列明不参加检查的原因并交回证书原件。不参检的注册会计师如有意愿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可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件3-7),并提交一寸蓝底彩色照片,办理非执业会员注册。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省注协代管注册会计师,应于年检期间直接向省注协提交检查材料:
1.已离开原事务所尚未加入其他事务所的;
2.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正在申请设立新事务所的;
3.尚未办理从已终止的事务所转出的;
4.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
5.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五)注册会计师栏目已填满需要换证的,请认真填写《换证申请汇总表》(附件3-6),并提交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后请注明人员姓名。
(六)各会计师事务所可在年检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领取2019年全科合格证书。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如需办理执业会员入会的,请参照“山东省注册会计师注册须知”,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的,请参照“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须知”,并准备相关材料,文件详见(http://www.sdicpa.org.cn/news/gzzd/index.html)。入会资料可一并报送。
(七)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事由消除后,于9月30日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八)因故需要将继续教育学时顺延至下一年度完成的,请填写《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附件4),在不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的前提下,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
(九)《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加分项提供资料清单》(附件5-1)《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附件5-2)《软件购买意向统计表》(附件5-3)等三个表格,按照附件5文件夹中《事务所年检-监管部附件填写及报送说明》具体要求进行填写并准备资料。
本部分表格及附件均须通过电子版进行提交,联系电话详见《事务所年检-监管部附件填写及报送说明》。
(十)会计师事务所无论是否成立党组织、有无党员,均须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7-1)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党建信息情况表》(附件7-2),表格内容较往年进行了部分调整,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
五、时间安排
(一)年检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29日。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将年检资料于5月6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报送至协会。
(二)如有直接送检需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请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参照年检时间安排表(附件1),并提前一日电话预约,可前来协会直接办理。
(三)年检地点: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06室
(四)年检部室联系人及电话:
冉祥俊(负责注册会计师年检)0531—82919675
赵雯艳(负责继续教育年检) 0531—82919679
李晓霞(负责会费收缴) 0531—82919665
张 宁(负责行业监管) 0531—82919667
肖璟川(负责行业党建) 0531—82965903
QQ群:306043761
(五)为保证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各地事务所需指派专人负责,并以实名方式加入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QQ群(306043761)。年检期间,负责年检工作的人员务必保证QQ在线及电话畅通。
(六)年检纸质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一并打包邮寄至: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06室(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0531-82919655);各会计师事务所须将附件5、6、7的电子文件打包压缩,并统一命名为“事务所名称+年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handongzhuxie@163.com。
(七)为保证回寄资料准确送达,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将回邮地址及联系人如实填写在报送材料目录中(见附件2),我会将据此回邮资料。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附件1: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报送所有材料目录
附件3-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附件3-2: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附件3-3: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4:未参加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
附件3-5: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附件3-6:换证申请汇总表
附件3-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附件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
附件5-1: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加分项提供资料清单
附件5-2: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
附件5-3:软件购买意向统计表
附件6-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资料报送说明
附件6-2:会计师事务所会费发票统计表
附件6-3:注册会计师参检名单
附件7-1: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
附件7-2: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党建信息情况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