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1〕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安排,现将2020年度全省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及报送工作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请各事务所于2021年2月26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上传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二)报备内容
事务所除报备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外,还应根据上年度财务报告,同时报备以下财务信息,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事务所基础信息表、2020年度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事务所应对上述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以上上传的附件均为PDF格式)。
(三)填报说明
1.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省内分支机构)分别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同时,集团事务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汇总财务报告,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汇总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应对内部协作收入予以抵消。
2.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也可通过填报人手机认证重置密码或联系省注协协助重置密码。
3.事务所用户登录后,需按照提示信息前往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基本信息和股东合伙人信息,方可开始报备。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
4.所有报表期初数均根据2019年度报表期末报备情况自动提取。
5.事务所基础信息表第3行为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若第2栏次第2行和第3行人数不符,需在第2行备注栏写明原因。
6.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需说明具体构成。
7.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8.2020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采取网络报备和纸质报告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告应与网络报备数据一致。
省注协在审核报表过程中如发现报表中存在问题,将通过事务所留在报表封面上的联系电话与事务所联系修改,请各事务所务必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有效(尤其是制表人员的联系方式)。
(四)报送要求
1.各事务所将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的报备内容打印成A4尺寸纸质报表,并在封面上自行添加上制表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由领导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注意:总、分所均设在山东省境内的事务所,请各分所将纸质报表先报至总所,由总所将各分所的单户纸质报表收集在一起。总所须按照网上系统中报表格式自行制作一套合并报表,将合并报表与所有单户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一起装订成册寄送至省注协。
2.各事务所需提交的财务资料详见“附件1事务所财务资料清单。”
3.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13室省注协财务部。
二、其他事项
(一)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http://cwb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二)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7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360浏览器。
(三)如有财务报告报备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办公室,联系人:李晓霞、杨秀,联系电话:0531-82919658 、82919659、82919665;如有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朱梵、马彦龙,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附件1:事务所财务资料清单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