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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质申请的通知

2021/2/20 16:22:06  阅读:

     

鲁会协〔202113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会协〔200867号)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自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鲁会协〔201623号、《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鲁会协〔201914号规定,我会现开始报名统计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内部培训资质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培训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事务所(分所)自主举办内部培训;

(二)跨省在我省设立的事务所(分所)参加总所的内部培训;

(三)区域自律组织申请的区域内事务所(分所)内部培训。

二、事务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2021年内部培训资质:

(一)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教育培训实施部门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教育培训,能够按要求及时报备相关资料;

(二)至少拥有30名注册会计师;

(三)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四)课程设置符合专业胜任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

(五)在我省设立的山东分所,除按时上报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总所经地方注协批准取得2021年内部培训资质的批复文件。

三、区域自律组织申请自主培训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成立市级区域自律组织且各项工作开展正常;

(二)区域内各事务所有内部培训意愿;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四)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五)课程设置符合专业胜任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

(六)每期至少有50名注册会计师以上执业人员参加。

四、申请时间及有效期

申请内部培训资质的事务所应于630日前向我会培训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报告,申请相关材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及参训人员等(详见附表)。经我会审核后,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事务所下发批复文件。逾期将视同为自动放弃申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15培训部;

联系人:赵雯艳,联系电话:0531-82919679;值班电话:0531-82919695

附件:山东省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质申请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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