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于2021年2月23日印发《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请考生遵照执行,现将山东省考试报名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一)照片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含应届毕业生)需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我省将对上传照片进行人像比对,请考生注意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需更换照片重新上传。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建议2000年以前及军校学历的考生先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
2.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 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与报名所在考区联系(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能报名及缴费。
二、收费及发票
1.山东省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75元(综合阶段考试按两科计)。
2.通过资核审核的报名人员应于6月15日至30日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缴费。交费期间,不得更改所报考科目、报考考区、相关报名信息。
3.缴费期间,我省将启用注会考试报名费电子票据系统,考生可在完成交费1-2个工作日后登陆个人电子邮箱查看。考生应确保报名系统中个人电子邮箱填写正确,如未收到电子发票,请与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联系,联系电话:0531-82919651、82919657、82919652。
三、关于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和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
山东省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区设置
全省共设置16个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安排在全省16个考区进行,综合阶段考试安排在济南考区进行。
五、专业阶段考试免试办理
符合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与各考区联系办理免试资格审查。办理时需携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验批准后,省考办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报名人员如遇其他问题可向报名所在地考区咨询。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附件1: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2: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