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1〕2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任职资格检查有关规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自4月8日至4月30日,开展2021年全省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趋向好转,并避免邮寄资料丢失等风险,本次年检以现场参检为主,如有特殊情况亦可接受邮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截至年检基准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三)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四)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五)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六)是否有职业胜任能力;
(七)是否按规定接受了继续教育培训;
(八)是否按规定交纳会费;
(九)是否处于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
(十)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
(十一)需要进行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报送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
(三)《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四)《未参加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不参加年检申请注销注册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五)《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六)《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
(七)《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政治面貌情况表》;
(八)《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
(九)《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信息汇总登记表》;
(十一)《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信息申报表》;
(十二)《会费发票统计表》;
(十三)《注册会计师参检名单》。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比对《会计师事务所材料报送目录》(附件2)核查年检材料是否准备齐全。
四、检查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网上申报及上报材料等工作。本次年检要求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承诺制,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年检以机构自查为主,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报检查材料前,核对好本机构信息及机构内人员信息,确保与行业管理系统信息相一致。会计师事务所如有系统(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不一致的,请自行更改,对不能自行更改的事项,请将变更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并与年检资料一同上报省注协。省注协年检期间将对两个系统进行核实,会计师事务所自检后仍有不一致情况的,须整改一致后方可进行年检。
(二)本次年检,受检注册会计师需签署《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附件3-2)并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内容予以确认。年检期间发现情形异常、接到投诉举报的,省注协将组织专人核查,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不实的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2.记入诚信档案;
3.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4.注册会计师所在事务所的所有注册会计师在次年年检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报检查资料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将参检注册会计师在“注册管理”中的“任职资格检查”下提请年检。
(四)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做好本机构未参检人员的统计,列明不参加检查的原因,填写《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附件3-6)并交回证书原件。不参检的注册会计师如有意愿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件3-7),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办理非执业会员注册。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省注协代管注册会计师,应于年检期间直接向省注协提交检查材料:
1.已离开原事务所尚未加入其他事务所的;
2.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正在申请设立新事务所的;
3.尚未办理从已终止的事务所转出的;
4.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
5.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六)注册会计师栏目已填满需要换证的,请认真填写《换证申请汇总表》(附件3-5),并提交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后请注明人员姓名。
(七)各会计师事务所可在年检期间领取2020年全科合格证书。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如需办理执业会员入会的,请参照“山东省注册会计师注册须知”;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的,请参照“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须知”。文件详见(点击此处打开)。
(八)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事由消除后,于6月30日之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九)会计师事务所无论是否成立党组织、有无党员,均须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政治面貌情况表》(附件4-2),表格内容较往年进行了部分调整,请务必下载最新版表格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
(十)因故需要将继续教育学时顺延至下一年度完成的,请填写《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附件5-1),在不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的前提下,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
(十一)为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专业水平,确保行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经研究决定,现对在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专业阶段考试合格1门以上的助理人员信息进行统计,为后续开展助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打好基础。请各事务所认真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2)及《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信息汇总登记表》(附件5-3)并照表内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十二)《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信息申报表》(附件6-1)按照《监管部年检资料填写及报送说明》(附件6-2)具体要求进行填写并准备资料。
(十三)请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21〕22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开户名称: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汇款账号:8112501012500544866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
五、时间安排
(一)年检时间:2021年4月8日至4月30日。各市地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年检地点: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楼
(三)年检部室及电话:
会员部 0531—82919689、82919675
培训部 0531—82919679、82919695
财务部 0531—82919659、82919665
监管部 0531—82919698、82919692
党务办 0531—82919661、82919655
省注协QQ群:160070337
省注协邮箱:shandongzhuxie@163.com
为保证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各市地会计师事务所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济南年检。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现场参检的,请提前致电0531-82919675沟通,再行寄送年检材料。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附件1: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报送所有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3-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附件3-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
附件3-3: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附件3-4:未参加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
附件3-5:换证申请汇总表
附件3-6: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
附件3-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附件4-1: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
附件4-2: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政治面貌情况表
附件5-1: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
附件5-2: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5-3: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信息登记汇总表
附件6-1: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信息申报表
附件6-2:监管部年检资料填写及报送说明
附件7-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资料清单
附件7-2:会费发票统计表
附件7-3:注册会计师参检名单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