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取回密码
    
所在位置:首页 >> 注会管理 >> 注册管理 >> 正文

关于同意胡艳华等119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2021/6/1 14:17:50  阅读:

        

鲁会协〔2021〕41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注册须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胡艳华119人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现准予注册。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于文件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凭申请人授权书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汇总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531日  

 

关闭文章】    
鲁ICP备09029895号-1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公安机关备案号:37010302000639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