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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三期高端人才培养第4-6次集训通知

2021/6/7 10:04:14  阅读:

    

鲁会协〔2021〕44

 

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及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于2021年7月、9月、11月开展山东省第三期高端人才培养第4-6次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际形势与大国关系

2.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3.并购重组的融资问题

4.资本市场上市审核问题

5.并购重组的法律问题

6.管理沟通

7.信息技术与管理变革

8.区块链发展与应用

9.解读数字经济与未来审计新引擎

10.智慧审计

11.传统文化与国学智慧

12.现场教学

二、培训对象

第三期高端班学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四次集训时间:7月3日至7月17日上课(7月2日报到,7月18日返程)

第五次集训时间:9月23日至9月28日上课(9月22日报到,9月29日返程)

第六次集训结业时间:11月3日至11月12日上课(11月2日报到,11月13日返程)

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

四、相关要求

(一)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报到,服从管理,认真听讲,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中途请假;

(二)避免去人多聚集处,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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