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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签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9/1 15:59:30  阅读:

           

鲁会协〔2022〕76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执业会员: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签章管理,提高注册会计师签章使用的严肃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会制定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签章管理办法》。本办法经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第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今后的执业和相关查证中,以备案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和印章为准。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首批注册会计师签字和印章印模备案信息采集表(后附)报送至会员部。进行实质性统一管理、现行注册会计师印章规范管理的省外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请将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和印章印模一并整理报送备案,我会不再另行刻制。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11室

电话:0531-82919675、82919689

附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签章管理办法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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