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充分展示广大会员在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励全行业弘扬专业精神、工匠精神,引导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亮名片、树品牌”,强化质量意识、提升品牌理念,为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汇聚奋进伟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总结评价活动,总结宣传一批模范典型。现将评价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价名称、范围和数量
(一)总结评价名称:本次活动主要对2018-2021年度全行业涌现出来的模范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价,拟评价表彰奖项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品牌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标兵。同时,注重挖掘行业经典业务案例和创新服务项目。
(二)总结评价范围:依法在我省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外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分公司)及其注册会计师。
(三)总结评价数量:经典业务案例和创新服务项目不设名额限制,全省总结评价出的品牌事务所不超过70家,行业标兵不超过200名。
二、总结评价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品牌事务所总结评价条件
1.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和党组织机构健全,具有鲜明的企业文化。
2.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章程或合伙人协议等制度健全,特别是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并有效实施实质统一的管理体系,一体化管理(实质性统一管理)程度较高。
3.认真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独立、客观、公正执业,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近四年来未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包括本所注册会计师),未有不诚信记录和违纪现象。
4.认真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金或办理职业保险。切实保障执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养老、失业保险金。
5.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强化支部建设,规范支部工作,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
6.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或民生工程,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积极拓展新业务,在某业务领域具有独特经验和较高执业水平。
7.重视人才培养与选拔,业务人员相对稳定。
8.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标兵总结评价条件
1.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自觉遵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荣誉。
3.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级别职务三年以上,且近四年内未有不良执业记录。
4.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在推动事务所做优做强、做精做专中做出突出贡献。
5.事务所在组织推选执业注册会计师业务标兵时,应注重向一线年轻骨干人员倾斜。
1.案例能够充分体现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诚信建设、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2.代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化、高端化水平,对全行业开展同质案例服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能够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战略引导、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创新服务项目总结评价条件
1.项目能够充分体现事务所的创新做法和实践成果,生动展现创新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2.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对行业转型升级、健康持续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在服务社会、服务客户、内部治理、制度体系、管理方法、发展模式、企业文化和品牌塑造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引领性,充分体现走在前、干在先、作表率等特点,符合新时代专业服务机构发展趋势。
三、总结评价原则和程序
(一)总结评价原则
1.为确保评价活动客观、公正、公平,突出典型的真实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次活动不照顾地区、单位和规模平衡,不具体分配评价名额指标,坚持以评价条件为依据,以事迹材料为佐证,不唯收入排名唯执业质量,不唯人员数量唯业务特色,发现新时代行业典型,挖掘新时代行业精神。
2.本次以注册会计师行业品牌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标兵总结评价为主,以“成熟一个、总结一个、推广一个”的方式,分批次开展经典业务案例和创新服务项目评价。
3.主要采取单位和个人申报、民主评选、评价委员会审定、网上公示、全程监督的流程进行评价。
(二)总结评价程序
1.协会成立行业评价工作委员会和评价小组,负责对单位和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定。
2.根据初筛结果,评价小组将深入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确保申报事项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
3.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评价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表彰的行业典型名单。
4.将拟表彰的行业典型名单,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全行业监督。
5.召开表彰大会,对行业典型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下发表彰通报等形式进行表彰,并协调相关媒体对行业模范事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注册会计师行业品牌事务所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1.填写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品牌事务所申报表(附件1)。
2.撰写会计师事务所事迹材料。自荐申报的单位撰写本单位综合治理典型事迹材料,字数须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申报注册会计师行业标兵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1.填写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标兵申报表(附件2)。
2.撰写注册会计师事迹材料。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需客观反映参评人员所承担的主要业务工作和发挥的作用,并侧重反映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字数须控制在3000字以内。由所在事务所严格审核事迹材料、严格把控个人名额。
(三)申报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经典业务案例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1.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经典业务案例申报表(附件3)
2.撰写经典业务案例报告。主要写案例背景、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社会价值等,要有实际项目和数据支撑,字数不限(可附相关图片、表格等),每单位限报两项。
(四)申报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新服务项目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1.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新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4)
2.撰写创新服务项目总结。主要写创新动因、创新策略以及对外对内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要有实际项目和数据支撑,字数不限(可附相关图片、表格等),每单位限报两项。
五、推选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行业典型推荐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总结评价是行业在新发展格局下展现新作为的现实需要,是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国办发30号文学习成果的重大举措,是规范发展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组织,严格把关,精心推荐,优中选优,形成练内功、树形象,学先进、强服务的良好行业氛围。
(二)申报单位和个人,请根据通知要求,由事务所统一将相关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于2022年9月26日前发送电子版至sdzxzh9691@126.com邮箱,并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联系人:亓婷婷,电话:0531-82919691;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19室,邮编:250002。
(三)本次评价,事务所应根据自身综合治理能力、执业质量以及所内注师表现,如实上报事迹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单位和个人评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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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品牌事务所申报表
2.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标兵申报表
3.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经典业务案例申报表
4.2018-2021年度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新服务项目申报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