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3〕10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根据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惩戒办法》,已经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
2.《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3.《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惩戒办法》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