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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23〕1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为规范我省会员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协会更新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注册须知》、《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强制转所须知》及《山东省非执业会员入会须知》,并经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会员遵照执行。
附件: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