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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24〕11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弘扬行业务实精神和坚守精神,增强执业人员安全感和幸福感,经协会研究决定,继续免费为全省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得重大荣誉的事务所,行业标兵、典型案例提供者、行业检查参与者等购买“团险福利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
涵盖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民航班机意外伤害保险金、疾病身故、补充住院(社保内)等。
二、参保年龄
已批准注册的60周岁以内(196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注册会计师(2024年10月份团险在保人员,可续保年龄为1960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认真统计汇总、按时报送参保注册会计师名单,并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上报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省注协将取消该所注册会计师保险资格。
(二)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在11月15日下午17:00前,通过问卷星http://wj.sdicpa.org.cn/vm/wN6WmL3.aspx提报《执业注册会计师自愿参保信息统计表》,同时上传Excel表格和PDF文件,其中PDF文件加盖事务所公章。
(三)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愿参保信息统计表的会计师事务所,视同自动放弃参保机会。
四、联系方式
办理保险期间,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协会,联系电话:0531-82919658、0531-82919659、0531-82919665。
附件:
2.保险项目售后服务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