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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会计法》专题培训的通知

2024/12/10 16:39:39  阅读:

 

鲁会协〔2024130

 

各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

为积极响应财政部关于新《会计法》宣讲普及的号召,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挥专业服务价值,山东注协特此筹划举办本次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通过对新《会计法》权威解读、丰富案例讲解,帮助广大会计工作者全面、深入地理解新《会计法》的各项规定,提升专业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特别提示

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原则上每所限报12人,非执业会员(从事财务工作者)预留3050名额,总共200个名额,报满截止。欢迎各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踊跃报名(参加全程的记录面授16学时)。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4年12月18日15:00至18:00报到,12月20日下午返程;

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培训。

泰安东岳山庄一楼四季厅(泰安市环山东路2号)

三、报名与报到

(一)执业会员报名:各会计师事务所接通知后,请于12月10日至12月16日以前登录继续教育行业管理平台http://sdcpacpvfw.cn报名,报名结果以审核通过为准(12月16日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收到相应提示短信(请正确填写参培人员手机号码)或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看。

(二)非执业会员报名:非执业会员请填写附件2并将回执发送邮箱zxpxb79@163.com,按照邮箱收到时间为准,请注意查看邮箱回执。

(三)报到:住宿学员请于12月18日至泰安东岳山庄(泰安市环山东路2号)前台办理入住,晚到(18:00之后)人员请提前联系会务组说明情况,否则酒店不预留房间。

(四)签到: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12月19日上午9: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泰安东岳山庄一楼四季厅准时刷卡签到。

四、培训师资及授课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解读;

2.《会计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解析;

3. 新《会计法》要求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师资:财政部会计司、财政监督评价局、高等院校等部门的专家。

五、培训费用

1.本次参培学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培训、食宿费由山东注协统一结算),泰安本地市区学员不安排住宿;

2.其他费用自理。

六、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注协培训部:赵雯艳,联系电话:0531-82919679  李娟,联系电话:0531-82919695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张老师,17301260580

酒店前台电话:0538-6212888

附件:

1.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班学习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2.非执业会员报名回执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1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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