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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24〕13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协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行业检查工作。为了强化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权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加大行业自律惩戒力度,经惩戒委员会表决通过,决定给予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情节较重的青岛汇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青岛金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所、济宁尧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德州尚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了“训诫”的行业惩戒;就有关问题向10家会计师事务所发送了“警示函”。(予以通报批评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详见附件)
责令以上17家会计师事务所在3个月内整改,整改期满向协会提交整改报告,协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经检查仍达不到要求的从重处理,需要行政处罚的,将移交行政机关处理。相关惩戒结果将录入行业诚信档案。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引以为戒,依法执业,恪守准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