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4〕2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自4月15日至5月24日(劳动节假期除外)开展2024年全省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注册会计师均应参加本次年检。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
(一)2023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
(二)2023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
(三)70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四)在2023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
(五)在2023年转所2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六)省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一)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三)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四)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五)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六)是否有职业胜任能力;
(七)执业行为是否良好;
(八)是否按规定接受了继续教育培训;
(九)是否按规定交纳会费;
(十)是否处于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
(十一)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
(十二)需要进行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年检材料
(一)会员部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未参加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
3、《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及其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
4、《换证申请汇总表》及其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5、《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除注册会计师以外的人员);
6、《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7、《注册会计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事务所为注册会计师缴纳的,可网上验证的个人证明)。如为离退休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退休文件、离退休证件或加盖原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8、《注册会计师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截图,包括任职受雇及完整的收入纳税明细);
9、《事务所支付薪酬银行账户记录》(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
10、《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1、《注册会计师签字业务报告正文复印件2份》(报告日期为2023年度,其中至少一份为审计报告。如无签字报告,请提供参与报告正文及签字的部分底稿复印件);
12、《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注:请对照《材料清单及系统操作手册》填写年检材料,并按要求上传至中注协年检系统。
(二)党务办
1、《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
2、《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政治面貌情况表》。
(三)培训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豁免个人申请表》。
(四)监管部
1、《2023年度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统计表》;
2、《2023年度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表》;
3、《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申报表》。
(五)财务部
1、《会费发票统计表》;
2、 2023年生育的女性注师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参检名单》。
注:请对照《事务所财务资料清单》上报年检材料。
以上除会员部材料需在中注协年检系统上传之外,其他部室材料不必上传系统,只需年检现场提报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年检方式
2024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实行现场检查。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2023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需分别登录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分别上传年检材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材料上传完成后,再参加注册会计师现场检查。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也可根据需要在年检现场登录年检系统,上传年检材料。
五、年检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系统申报、上报材料等工作,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一)年检以机构自查为主,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报检查材料前,核对好本机构及机构内人员信息,确保与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信息相一致。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做好本机构未参检人员的统计,根据需要填写《未参加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交回证书原件及注册会计师印章。
(三)注册会计师证书栏目已经填满需要换证的,请填写《换证申请汇总表》,并提交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后请写上人员姓名,换发新证书。
(四)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事由消除后,于8月31日之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五)为了解行业从业人员情况,完善行业管理系统非注会从业人员数据,请各事务所如实填写报送《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后期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会员部更正数据。
(六)上报材料查明为虚假材料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公开披露造假行为;
2、记入诚信档案;
3、在次年年检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七)会计师事务所无论是否成立党组织、有无党员,均须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此外,各会计师事务所需将本所民主党派、无党派(需统战部门认定)、参政议政人士信息填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代表人士模块;成立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需维护完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党建管理模块中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
(八)根据中注协制度要求第二十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所在的地方注协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1、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休病假半年以上的;
4、7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
符合要求的请填写《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豁免个人申请表》,在不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的前提下,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九)会计师事务所需对所内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专职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重点自查。对确系不专职执业、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及时提交撤销(注销)材料。下一步,协会将对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启动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年检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5月24日(劳动节假期除外)。各地事务所的年检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年检地点:济南市中蓝海大饭店四楼(渤海厅)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8号
(三)会费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汇款账号:8112501012500544866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
(四)年检部室及电话:
会员部 0531—82919635、82919689
培训部 0531—82919679、82919695
财务部 0531—82919659、82919665
监管部 0531—82919698、82919692
党务办 0531—82919661
为保证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各地事务所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济南年检。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汇总
附件1: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2:
材料清单及系统操作手册
2-1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2 未参加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
2-3 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
2-4 换证申请汇总表
2-5 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
2-6 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附件3:
3-1 《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信息表》
3-2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政治面貌情况表》
附件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豁免个人申请表》
附件5:
5-1 《2023年度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统计表》
5-2 《2023年度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表》
5-3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申报表》
附件6:
事务所财务资料清单
6-1 《会费发票统计表》
6-2 《注册会计师参检名单》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