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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2024/6/21 15:55:21  阅读:

               

鲁会协〔2024〕51号

 

各非执业会员: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自7月1日至11月30日,进行2024年全省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3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且目前由省注协登记管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已经批准注册执业会员的除外)。

二、年检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按照未参加年检人员处理,不再进行年检。

三、年检内容

(一)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要求,非执业会员每一年度的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2024年“继续教育在线”线上培训通知,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dicpa.org.cn/news/2024125/n59705490.html

(二)会员会费缴纳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非执业会员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交纳会费。经研究决定,山东省内非执业会员2024年继续免收会费。

(三)会员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6.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者,省注协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四、年检程序

(一)请各非执业会员于7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或者点击链接,提请年检。

 

http://wj.sdicpa.org.cn/vm/h4ewCog.aspx

(二)省注协将于12月份集中审核,对符合年检要求的非执业会员,予以年检通过; 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将不予通过,待符合年检要求后,再次提请年检。

(三)年检通过的非执业会员可于12月31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年检信息查询”中,点击“二维码”,通过扫码查看年检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年检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2024年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本次年检,但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漏检的非执业会员不再进行以前年度的补检,可申请参加本次年检。

六、联系方式

年检电话:0531-82919689、82919688。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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