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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在中国烈士纪念日暨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共青团员来到革命先烈庄龙甲故居,缅怀先烈丰功伟绩,传承先烈红色基因。
庄龙甲(1903-1928),字鳞森,山东潍县人。1926年5月任中共潍县县委书记,是齐鲁大地上的第一位县委书记。1928年领导潍县人民的抗租斗争及学生的反日罢课斗争,同年10月被捕英勇就义,时年25岁。
在潍水河畔,他的共产主义星火点燃了受压迫被奴役的人们的希望;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他用生命激发了人们前赴后继的革命斗志;他勇于献身的高尚品德、战胜困难的坚强意志,值得我们传承与发扬。
英灵不朽,山河永念。在这次追忆红色历史、缅怀英烈活动中,我们进一步感悟了红色精神。今天的山河锦绣、岁月静好来之不易,没有无数革命先烈的奋斗和牺牲,就没有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我们要铭记历史,珍惜当下,为更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奋斗。
供稿: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