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5〕19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在司法会计鉴定领域的执业质量,规范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的出具流程,根据《关于建立为会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工作机制的通知》(鲁会协〔2024〕124号)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司法会计审计(税务)鉴定业务的专业技术指导意见》(鲁会协专〔2024〕1号),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联合开展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背景
司法会计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法院委托司法会计鉴定数量逐年增长,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对法院查明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依法公正裁决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委托鉴定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法院司法技术人员对司法会计鉴定材料、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等缺少必要的审查,委托鉴定不够精准,退案数量较多;二是以审计报告代替司法会计鉴定报告问题比较突出、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格式不够规范、获取证据不够充分适当,投诉举报数量较多。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法院委托司法会计鉴定的质量以及当事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的信赖程度,亟待解决。
二、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协会将抽调经验丰富的司法会计鉴定专家,与省高院司法技术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旨在全面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司法会计鉴定中的实际操作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调研对象
1.问卷调查对象:详见《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调研参与会计师事务所名单》(附件1),主要是从近三年(2022-2024年)山东法院委托会计鉴定涉及或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取。
2.实地调研对象:根据问卷调查情况,从选定的地级市中选取3-4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近年来接受法院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调研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重点说明法院委托)从事司法会计鉴定情况、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出具情况、鉴定人出庭及鉴定意见的采信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及建议,详见《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鉴定问卷调查表》(附件2)。
五、具体安排
1.问卷调查:请附件1中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下载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打印并在事务所名称位置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本后再在问卷星(网址链接:http://wj.sdicpa.org.cn/vm/hySKK70.aspx)中进行相同作答并上传PDF扫描件,以便于协会进行问卷收集和汇总(切记:先完成事务所内部填报盖章流程后,再在问卷星作答提交,避免准备不足带来的重复填写)。请于2025年3月24日下班前完成提交。
2.实地调研:省注协将与省高院司法技术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25年4月至5月期间对部分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走访,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并积极配合。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联系电话:0531-82919692/82919698。
希望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反映实际情况,积极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省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附件: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