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5〕2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个人会员:
根据《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鲁会协〔2025〕2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2025年工作计划,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首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数量
首批资深会员评定人数为50人,其中非执业会员和特邀会员人数不超过20%。
二、评定条件
(一)资深会员的一般条件
1.入会15年以上(含15年),执业会员入会时间自注册会计师最后一次注册之日起计算;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
3.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遵纪守法,从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5.凡已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名单者,不再重复参加本次评选。
对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调查的会员,不得参加省注协资深会员评定。
(二)资深会员(执业)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省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3)在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新业务拓展、国际化发展和诚信执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承担过省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
(2)担任过省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3)获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证书。
(三)资深会员(非执业、特邀会员)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特邀会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省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2.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特邀会员)“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承担过省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
(2)独立出版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著作(含翻译国外审计、会计类著作和文献),或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3篇以上;
(3)担任过省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4)获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项目证书。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会员个人申报(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依据《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参加资深会员评选的人员填写《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细化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寄送至省注协。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并整合为一个压缩包,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资深会员申请+申请人姓名”。
(二)省注协审核评定(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省注协成立资深会员评定小组,由财政部门人员、协会人员、专家学者及部分会员代表组成。根据评定方案及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此基础上提出资深会员建议名单。资深会员建议名单在省注协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省注协评定、发布(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省注协理事会根据公示的情况,审议资深会员。评定结果在省注协网站、期刊杂志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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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