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5〕3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简称《自律监督意见》)精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会协〔2025〕12号),结合我省实际,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加强自律监督体系设计。
1.持续完善自律监督体系机制。紧跟财政部、中注协部署,通过课题研究、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探寻行业发展规律,形成具有前瞻性与实操性的研究成果,持续构建自律监督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自律监督效能,搭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反馈的全流程架构,确保协同高效。
(二)健全自律监督制度规范。
2.修订执业质量检查、自律惩戒办法。依据中注协相关制度修订情况,2026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惩戒办法》,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3.优化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实施方案。按照中注协新修订完善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优化我省任职资格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程序和标准,提高任职资格检查的适配性和有效性。
4.制定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6年6月底前制定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信用管理。
5.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重视对投诉举报、媒体质疑等事项的处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维护广大会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妥善处理矛盾,化解纠纷,维护行业良好形象。以中注协相关制度为指引,2027年6月底前修订《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暂行规定》,制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新闻发布制度》。
6.制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根据中注协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2025年12月底前制定我省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优化评价指标和权重,确保综合评价排名结果客观、公正,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提升综合实力。
(三)发挥自律监督职能作用。
7.深化行业诚信建设。做好“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省内候选人的推荐和审核工作,制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从业30年”荣誉称号认定办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弘扬诚信执业精神。组织新批准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对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诚信谈话,推动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新员工岗前诚信宣誓、重要时点重温诚信誓词,提升执业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严格执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通过多种方式监控并采集诚信信息。
8.加强对职业准则规则贯彻实施。关注职业准则规则修订进展,及时在全省范围内培训研讨,推动准则规则有效执行。广泛征集关于职业准则规则的实施情况、具体问题和典型案例,落实职业准则闭环管理机制。
9.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质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中注协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指南、合伙协议范本、透明度报告披露指引等,逐步纳入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内容中,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0.抓好执业质量检查。统筹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持续深化财政监督和自律监督的联合监管机制,重点关注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高龄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加大对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违背诚信、屡查屡犯、超出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抽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坚持“寓监督于服务”理念,充分利用检查结果,对问题事务所开展“回头看”和整改帮扶,以执业质量检查督促事务所提升审计质量。
11.发挥行业惩戒警示作用。建立常态化执业风险预警机制,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异常情况。加大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审计程序执行流于形式等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及时公开惩戒具体信息并记入诚信档案,关注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惩戒、申诉等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自律监督工作中的专业性、公正性、权威性。
12.建立完善专业技术支持和维权机制。加大调查研究,建立专业技术支持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会员在日常执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及法律方面的诉求。完善维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座谈会等,协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对行业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以风险提示、专业技术指导意见、典型案例等方式发布。
(四)丰富自律监督方式手段。
13.开展专项核查检查工作。配合中注协实施对省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核查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结合执业质量检查,完成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评估、职业道德(独立性)检查、审计报告赋码异常核查等,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提升审计质量。
14.综合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报备情况进行排查,将业务规模与收费不匹配的会计师事务所纳入执业质量检查名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完善服务定价机制,建立与工作量、业务风险和服务质量相匹配的服务收费机制,项目收费水平原则上不应低于执行职业准则规定必要程序所需的成本。
15.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自律监督服务效能。积极响应中注协部署,在任职资格检查流程中启用人脸识别技术,构建精准身份核验机制。重点关注冒用、盗用或伪造注册会计师身份执业等违规行为,通过技术赋能,强化筛查力度。充分运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山东省行业管理平台的数据资源,构建全方位数据监测网络,实时监控执业异常行为。学习并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运算、机器学习等前沿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制定有效的监管策略,如对高风险事务所增加检查频次、开展专项培训等,将数据挖掘成果切实转化为行业自律监督效能。
(五)加强自律监督能力建设。
16.加强自律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自律监督人才选拔机制,坚持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标准选拔任用自律监管队伍。积极搭建多元交流平台,与其他地区注协、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定期组织线上线下交流活动,分享自律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与创新举措。整合行业内外部优质资源,以座谈研讨、案例学习、专题培训等丰富形式,鼓励参与行业课题研究、政策解读等,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17.发挥行业专业人才作用。制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通过公开征集和定向邀请两种方式选拔优秀注册会计师入库,参与行业执业质量检查、课题研究、咨询论证等行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在行业发展的专业引领和技术支持作用。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强化对人才库成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
18.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技术支持作用。严格执行我省九大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工作,精心筹备组织召开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委员在自律监督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协会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将自律监督重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如需根据中注协顶层设计完成的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成时间。
(二)加强沟通协作:协会各部门要着力构建紧密的沟通桥梁,搭建高效协作机制。针对牵涉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主动与中注协以及其他监管部门贯通协调,实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与行业动态。同时,注重横向联系,积极与其他注协开展交流互鉴活动,汲取先进经验做法,持续推动自律监督工作水平稳步向前。
(三)坚守廉洁自律: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规范协会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交往行为,构建亲清关系。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协会官网、会刊、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自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法。积极宣传行业诚信执业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