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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分类建立专家库的通知

2026/10/21 15:50:19  阅读:次

            

鲁会协〔2026〕9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落实《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鲁会协〔2025〕24号)制度举措,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专业引领、技术支撑、行业智库服务职能,精准匹配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多元化专业服务需求,夯实行业专业人才支撑,助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在已设立司法鉴定类专家库基础上,统筹搭建年报审计、专项审计、证券相关业务、破产审计与管理人业务、工程竣工决算编审、绩效评价咨询六大领域专家库。本次六大类专家库计划遴选专家100名,协会将结合各领域业务需求统筹分配名额,综合择优筛选,额满即止。现就入库申报、遴选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通用标准:

1.政治素养过硬: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耕注册会计师行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恪守客观、公正、诚信执业准则,能够依规履行专家岗位职责。

2.专业资历达标:持有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连续主持申报类别对应同类业务满8年及以上,独立出具对应业务报告;熟练掌握对应领域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执业准则,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

3.职业操守优良: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自律、公正履职;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纪律处分等不良执业记录。

4.履职保障充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时间精力可保障按期保质完成省注协交办专家工作。

5.申报规则约束:本次申报实行一人限报一类,不得跨类别多项申报。

二、各专项类别附加从业要求

除通用入库条件外,六大专业库申报人员需匹配对应领域专项实务能力:

1.年报审计类(含非营利组织年报审计):精通企业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具备完整非证券类业务年报审计项目牵头经验,擅长识别重大错报风险、统筹合并报表编制等重难点业务。

2.专项审计类(含高新认定专审、专项资金审计、涉税鉴证):熟练掌握专项审计配套政策、鉴证规则,具备对应专项核查、鉴证项目全流程主持实操经验。

3.证券相关业务类:通晓资本市场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监管规则,拥有上市公司年报、新三板挂牌、证券发行鉴证等证券业务项目负责人经历,或具备证券业务质量管控、风险处置实操经验。

4.破产审计和管理人业务类:熟悉《企业破产法》及配套司法解释,精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全流程审计要点;具备破产审计项目主持经历,拥有破产管理人实操、案件协办经验者优先遴选。

5.工程竣工决算编审类:掌握工程建设法规、造价管理规范、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精通工程决算审计、造价编审、财务核查业务,具备同类项目牵头或咨询服务经历。

6.绩效评价咨询类:精通财政绩效评价政策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具备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尽职调查、管理咨询项目主持实操经验,可独立完成绩效方案编制、现场评价与报告出具工作。

三、专家库规范化管理机制

本次六大分类专家库统一按照《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全周期闭环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四级聘任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选定单一申报类别,规范填写《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同步提交身份证、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对应类别业绩证明、代表性业务案例报告(不少于1份)等佐证材料。

2.事务所初审:申报人所属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核验全部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核实从业年限、项目履历等核心信息,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协会分级评审:省注协按专业类别开展材料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由跨专业评审小组,围绕专业能力、领域实务经验、职业道德、案例处置水平开展综合审议,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4.公示聘任入库:综合审议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在省注协官网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纳入对应类别专家库,由省注协分领域颁发专家聘书,明确专业服务边界。

(二)聘期与动态考核管理

1.聘期设置:专家统一聘期3年,自聘书印发之日起生效,聘期内仅限入库对应专业领域履行专家职责;聘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且仍符合入库条件的,可按流程申请续聘。

2.年度分类考核:建立分领域年度考核机制,每年围绕专家履职完成情况、行业活动参与度、职业道德遵守、专业知识更新等维度开展综合考评,考核结果记入专家档案,作为专家调用、动态调整、续聘的核心依据。

3.出库解聘情形:聘期内专家因岗位变动、身体健康等无法持续履职,或不再满足入库硬性条件、出现不良执业记录的,省注协可依规提前解聘,收回专家聘书。

4.权责边界说明:专家参与非省注协统一委托的外部业务、自主出具专业意见,仅代表个人专业观点,相关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无关。

四、申报组织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压实事务所主体责任:各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分类专家库建设工作,结合本所主营业务、专业优势精准摸排符合条件人员,规范组织申报;严格落实材料审核把关责任,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合规。

(二)材料报送规范:申报材料须由本人签字、事务所审核并加盖公章,统一扫描为单份PDF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XX会计师事务所-姓名-申报类别];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Word 版及PDF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原件由各事务所自行留存备查,无需线下报送。

(三)其他事项:逾期报送、材料缺失、填报信息不符、跨类别多项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82919689、82919675

电子邮箱:hyb@sdicpa.org.cn

附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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