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6〕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期,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印发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全面整治行业“内卷式”不正当竞争行为,现结合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将近期查处的典型“内卷式”不正当竞争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A事务所低价承做F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在省注协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通过对业务收费情况的分析发现:A事务所在2024年及2025年1至6月期间出具的44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平均收费低于3,800.00元。部分审计项目的收费水平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显著不符,涉嫌“内卷式”不正当竞争。其中,该所承接的F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问题尤为突出。F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11,407.24万元,负债总额8,406.53万元,年度营业收入11,066.17万元。面对如此规模的企业,A事务所仅收取4,000.00元的审计费用,收费与F公司规模明显不匹配。
检查发现,A事务所在该项目中严重减少了审计资源投入,大幅压减必要审计程序。
(一)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严重不到位
F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852.31万元,涉及16个账户。审计底稿显示:A事务所仅对其中2个账户(合计金额154.47万元)执行了函证程序,函证比率仅为18.12%。对其余14个账户,未实施函证程序,也未说明未实施函证程序的理由。
(二)往来款项审计程序缺失
F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610.95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66.66万元、预收账款期末余额182.09万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51.52万元,既未执行函证程序,也未实施充分的替代测试程序(如检查原始凭证、期后收款付款情况等)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F公司存货期末余额3,500.4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30.69%,属于重大资产项目。A事务所仅获取了一份F公司2025年2月份存货盘点表(显示金额2,443.24万元),未关注资产负债表日(2024年12月31日)至实际盘点日(2025年2月)期间存货的变动情况,也未对盘点日至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存货采购和存货销售分别实施双向检查。未执行存货计价测试,以验证存货计价的准确性。未执行存货入库与出库的截止性测试等。
(四)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审计程序缺失
固定资产期末原值3,280.43万元,期末净值1,679.91万元,未见对本期新增、减少固定资产检查的记录,未对累计折旧的计提进行重新计算或复核。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317.99万元,未见明细表,未对累计摊销进行测算。对于可能存在的重要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未获取权属证书等关键证明文件以验证其权利和义务。
(五)应交税费审计程序不足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3.16万元(借方余额),未结合对“税金及附加”等科目的审计对相关税费进行测算,也未将增值税留抵税额等负数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六)收入与费用审计程序流于形式
营业收入年度发生额11,066.17万元,审计程序中未见对相关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收款等进行检查的记录,也未执行收入截止测试。
管理费用年度发生额511.07万元,审计程序中未见对重要或异常的费用项目检查原始凭证的记录,也未见执行截止测试。
案例二:
B事务所低价承做P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在省注协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通过对业务收费情况的分析发现B事务所存在显著的异常情况。B事务所在2024年及2025年1至6月共出具153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平均收费3,200.00元。部分项目的收费水平与审计对象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度严重脱节,涉嫌“内卷式”不正当竞争。检查中发现该所承接P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尤为典型:P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3,930.87万元,负债总额3,225.3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4,815.20万元。B事务所仅以2,000.00元的收费金额承做该项目。
检查中发现,B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削减审计资源投入,多项关键审计程序缺失或执行不到位,导致审计证据严重缺失,无法支持发表的审计意见。
(一)货币资金与金融资产审计形同虚设
1.银行存款期末余额41.79万元,仅获取部分账户对账单,未执行银行函证。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59.12万元,未实施监盘程序,未获取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等原始证据。
(二)往来款项审计缺乏实质证据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50.78万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461.25万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649.67万元,均仅编制了审计程序表、审定表、明细表等基础工作底稿。均未执行函证程序,未说明未执行函证程序的理由。替代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检查相关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原始证明资料。
(三)存货与固定资产审计程序严重缺失
1.存货期末余额1,450.94万元,未实施监盘或抽盘程序,以验证其存在与状况;未进行计价测试;也未执行入库、出库的截止性测试。
2.固定资产原值1,896.17万元,净值1,140.07万元,未进行实物抽盘,也未对累计折旧的计提进行重新计算或复核。
(四)负债与权益类项目审计流于形式
1.短期借款1,070万元,未实施函证程序、未检查借款合同、未测算利息费用。
2.应交税费16.65万元,未结合税金及附加的发生额对各项税费进行测算。
(五)收入、成本及费用项目的审计缺乏实质性程序
1.营业收入4,815.20万元,管理费用577.76万元,均未获取支持交易真实性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费用发票、出入库单等原始证明资料,也未执行截止测试和分析性复核程序。
2.营业成本4,021.08万元,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测试成本结转准确性及与收入的配比性。
案例三:
C事务所低价承做多家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在省注协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通过对业务收费情况的分析发现C事务所在2024年至2025年1至6月共出具各类报告33份。平均收费较低,其中: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份,收费金额在1,000.00元及以下的报告18份,占比90%;出具专项审计报告9份(不含司法鉴定业务报告2份),平均收费金额2,722.22元;出具验资报告2份,收费金额分别为300.00元和800.00元。进一步了解发现C事务所为抢占区域内民办艺术培训学校的年检审计市场,以700.00元至1,000.00元的低价承接多家培训学校的年报审计业务。由于收费过低,无法覆盖合理成本,该所大幅压缩甚至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涉嫌“内卷式”不正当竞争。
省注协重点关注了其中3家培训学校的审计项目,发现C事务所实质性审计程序严重缺失,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被查审计报告形式及内容不合规
1.报告后附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仅列示本期金额,未列示上期对比数据。
2.报表附注仅简单汇总报表金额,未披露具体明细及重要会计政策。
(二)资产类项目(如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未实施函证程序,未说明未实施函证程序的理由,未实施替代程序,如检查相关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关注其期后收付款情况,检查培训协议、收费明细、考勤记录等。
(三)负债类及利润表项目未执行任何审计程序,大部分项目未编制明细表;未对营业收入、管理费用等执行截止测试,未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未检查各项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
(四)获取的审计证据严重不足,难以支撑其审计意见。除获取12月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形式化编制现金盘点表,未取得其他任何外部证据支持其审计结论,甚至未获取综合性审计资料如:营业执照、章程、办学资质、租赁协议等。
其他被抽查项目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
(一)普遍缺失函证、监盘、抽盘、截止测试、重新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必要程序。
(二)个别项目除编制审定表、明细表外,未实质执行审计程序。
案例四:
D事务所低价承做R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D事务所与某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并出具了R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根据D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报备信息,3个年度的收费金额合计10,500.00元。
R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1,516.6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762.21万元、预付账款1,220.77万元、存货2,047.2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32.16万元;负债总额4,473.68万元,其中应付账款3,370.54万元、长期应付款829.8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249.48万元、营业成本7,716.54万元、利润总额2,681.33万元。R公司业务涉及采购、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有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复杂科目。D事务所收取的审计费用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显著不符,涉嫌“内卷式”不正当竞争。
省注协抽查了R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项目,发现该所存在质量管理和复核程序形式化;风险评估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实质性审计程序严重缺失,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诸多问题。
(一)银行存款审计程序缺失
期末余额266.85万元,共计5个账户。未执行函证程序,未说明未执行函证程序的理由;未获取银行对账单。
(二)往来款项审计程序缺失
未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未说明未执行函证程序的理由,未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未见应收账款明细表;未对除应收账款外的其他往来款项执行函证程序,未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未检查长期应付款租赁合同,未对融资费用执行测算程序。
(三)存货审计程序缺失
未执行监盘程序和计价测试程序,未见对各项存货的入库、出库实际实施截止性测试的相关证据,未见检查记录。
(四)固定资产审计程序缺失
未见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明细表,未见实地检查记录,未检查权属文件,未对累计折旧执行测算程序。
(五)应交税费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未对除应交所得税外的税费执行测算程序,未检查增值税及附加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表结果与利润表不一致。
(六)利润表项目审计程序缺失
分析性复核流于形式,仅见各项目每月/结构占比;未对营业成本执行截止测试程序;未检查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与订单及货款回收情况等。
案例五:
E事务所低价承做S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025年3月,E事务所接受委托对S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S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18,586.8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7,240.11万元、应收账款8,626.17万元、存货1,077.68万元;负债总额9,096.70万元,其中应付账款7,710.04万元、其他应付款1,386.3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591.44万元、营业成本15,740.50万元、利润总额-776.48万元。S公司业务涉及采购、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有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复杂科目。E事务所收费金额10,000.00元,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显著不符,涉嫌“内卷式”不正当竞争。
省注协抽查了S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发现E事务所未执行必要的实质性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银行存款审计程序缺失
期末余额7,222.58万元,共计5个账户。未执行函证程序,未说明未执行函证程序的理由;银行对账单获取不完整。
(二)往来款项审计程序缺失
未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未说明未执行函证程序的理由,未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未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执行函证程序,未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三)存货审计程序缺失
未执行监盘程序和计价测试程序,未对各项存货的入库、出库实施截止性测试。
(四)固定资产审计程序缺失
未见固定资产实地检查记录,未检查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未对累计折旧行测算程序。
(五)未对税金执行测算程序
(六)利润表项目审计程序缺失
分析性复核流于形式,仅见各项目与上期变动情况,未对异常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未执行截止测试程序。
目前,省注协已对上述有关事务所进行了行业惩戒,相关惩戒结果已录入行业诚信档案。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集中暴露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竞争中背离执业初心、突破行业底线的突出问题。部分事务所为抢占市场份额,无视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业务复杂度与审计工作的合理成本匹配关系,以远低于行业合理水平的价格承做审计项目,通过大幅削减审计资源投入、省略审计程序、降低审计工作质量等方式压缩成本,导致审计工作流于形式。此类“内卷式”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行业信誉与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也违背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与职业道德。省注协在此警示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深刻认识“内卷式”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规则及行业监管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审计收费,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