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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帮助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财会〔2024〕29号)的各项要求,推进其贯彻实施到位,切实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我会制定了配套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用指南是对准则重要条款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和举例,旨在帮助注册会计师准确理解准则要求背后的目的和意图,讲解在实务中如何理解和执行这些要求,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举例。应用指南并不增加额外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掌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全部内容,以理解每项准则条款的目标并恰当遵守其要求。
应用指南生效实施后,我会于2020年12月17日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2020)>的通知》(会协〔2020〕33号)中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2月12日
原文连接: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602/t20260213_65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