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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期高端人才培养第3次集训通知

2026/5/20 11:13:44  阅读:

           

鲁会协〔202637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及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整体培训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五期高端人才培养第3次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统筹拟定课程内容

二、培训对象

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第五期)全体学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6月23日报到

2.培训时间:6月24日—7月3日集训

3.返程时间:7月4日返程

4.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四、相关要求

(一)全体参训学员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报到参训,严格遵守学院培训管理制度,端正学习态度、专心参训学习;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中途擅自请假离校。

(二)参训期间,学员应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注意出行及日常人身、财产安全。

请各单位及时转告相关学员,妥善安排本职工作,确保全员按时参训。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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